面對強國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只能選擇遷徙到政策寬鬆的異國他鄉。
例如,2017年時,隨著中國內地嚴厲的「94」文件的推出,中國大陸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被迫關停。因此,中國不少加密貨幣交易所不得不選擇「出海」。那時,對加密貨幣政策相對寬鬆、金融科技環境更好的美國和香港,往往成了他們的理想選擇。
然而,近年來,香港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逐漸呈現嚴厲態勢。而美國的監管也越來越嚴格,一些交易所除了選擇「暫停服務美國用戶」之外,也考慮在其他地區設立子公司或者直接搬遷。
在本文中,PANews梳理了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時所偏愛的地區。但值得一提是,這些地區並非絕對安全區,例如今年8月,BitMEX發布公告稱由於監管原因,將不允許百慕達和塞席爾的用戶使用。
澤西島
澤西島上的加密貨幣交易相關事務,由澤西島金融服務委員會(Jersey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JFSC)監管。
早在2015年,英國澤西島政府就曾宣布對數位貨幣交易所的營運進行立法。2015年10月21日,澤西島Chief Minister's Department發布了《虛擬貨幣監管政策》(Regulation of Virtual Currency Policy),旨在「建立一個有利於企業的框架,鼓勵金融服務和數位部門的創新、就業和成長,是澤西島政府的優先事項 」。
2016年9月23日,澤西島議會(負責立法事務)發布了《2016年犯罪收益(雜項修正案)(澤西島)條例》(Proceeds of Crime (Miscellaneous Amendments) (Jersey) Regulations 2016)。
據最新版修訂後的2008年反洗錢法令 ,虛擬貨幣也被納入其監管範圍。
虛擬貨幣交易所被定義為「以任何形式將虛擬貨幣交易為貨幣,反之亦然」,但「向第三方提供服務不包括公司向其關聯公司提供服務」。
任何15000英鎊(約合 18,500美元)的加密貨幣付款及此金額以上的每筆交易,或參與交易的集團企業,被認作「高價值經銷商」, 這樣的經銷商必須由JFSC註冊和監督,並遵守澤西島的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律。
反洗錢命令要求經營「貨幣服務業務」的個人,在JFSC註冊並遵守司法管轄區的反金錢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如果他們的年營業額超過150,000英鎊(約合210,000美元),則需採取政策和程序,任命洗錢合規官和報告官,並確保實施記錄保存和客戶盡職調查措施,以防止和偵查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如果數位貨幣交易所的年收入首次突破15萬英鎊,自收入超額的當天起的三個月內,負責人必須按照2008號法案的規定進行登記,否則將面臨刑事處罰」。
而作為企業經營虛擬貨幣兌換但年營業額低於150,000英鎊的個人,可免於該法案。這些企業必須通知JFSC他們正在開展此類業務,但他們是免稅的。此通知不收取任何費用。這項豁免的目的是創建「一個創新的監理沙盒......允許每個日曆年營業額低於150,000英鎊的交易所,在實際環境中測試虛擬貨幣兌換機制,而無需正常的註冊要求和相關費用。」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合規、背書之路:盤點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