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泰國銀行(BoT) 週四發布公告表示,數位資產不是法定貨幣。
在使用數位資產作為支付手段時,付款人和收款人都可能面臨價格波動、網路盜竊和洗錢等風險。一些數位資產是投資工具,投資者必須瞭解持有的風險。
BoT不支持使用數位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手段,這一觀點與許多國際組織和監管機構一致,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國際清算銀行 (BIS)、以及英格蘭、歐盟、韓國和馬來西亞的中央銀行。
BoT支付系統政策和金融技術集團助理行長Siritida Panomwon Na Ayudhya透露,BoT一直在監控數位資產用例的發展。
最近,一些企業開始以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數位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付款方式。BoT此前曾重申,數位資產不是法定貨幣,這樣做構成了數位資產所有者與商品和服務提供者之間的易貨貿易,付款人和接收人相互接受所涉及的所有風險。
如果使用數位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手段變得普遍,BoT將與SEC和其他相關機構協調,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它們不會對公眾或經濟和金融體系構成廣泛風險。
公告寫道,BoT認識到金融創新和應用對於提高支付系統的效率,以支持經濟活動的重要性,並將繼續確保公眾充分享受創新發展的好處。
目前,BOT正在開發一種央行數位貨幣(CBDC),並制定政策指導方針,以監管由法定貨幣支持或其他形式的穩定幣,為所有人提供更可靠的數位支付渠道。今年4月發表的CBDC擬議路線圖稱,初步測試協議計劃於2022年Q2開始。
除CBDC和某些穩定幣外,泰國監管機構已針對個人加密貨幣交易商和企業發布了許多指導方針。
今年早些時候,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了在泰國進行加密投資的最低年收入要求,要求為100萬泰銖(約合3.2萬美元),在公眾強烈反對後,該委員會被迫放棄了這一計劃。
上個月,SEC官員發布了一份通知,禁止泰國交易所處理基於模因的代幣、粉絲代幣、NFT和交易所發行的代幣。
與此同時,該國交易所的加密交易量似乎繼續上升。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4月發表的數據表明,從去年11月到今年2月,交易所的總交易量成長了約600%,如果這一上升趨勢繼續下去,總成交量可能超過40億美元。
本文為巴比特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泰國銀行 :數字資產不是法定貨幣,不支持使用數字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