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國稅局即將發布的加密貨幣指南中,有三件事需要注意
區塊鏈新金融-David Kemmerer / 譯者:共享財經 Neo / 何渝婷編譯
2019-06-13 15:50

近日,美國國稅局(IRS)局長Charles P. Rettig表示,該機構計劃發布更多加密貨幣稅收指南,這是五年多以來的第一次。

 

隨著近年加密和區塊鏈生態系統的迅速發展,這一指南是在稅務專業人士和消費者的敦促下祭出的。根據Rettig的說法,美國國稅局正致力於為「可接受的成本基礎計算方法、可接受的成本基礎分配方法以及分叉的稅收待遇」提供清晰的解釋。

 

這篇文章討論了新指南中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事情,以及它們的重要性。

 

成本基礎的可接受計算方法

 

2014年的指導意見指出,加密貨幣的公平市場價值是由「以合理的、一貫適用的匯率兌換成美元」決定的。然而,這留下了相當多的問題,因為加密貨幣的價格可能相差很大,有時根本沒有相關的美元價格。

 

有幾種不同的方法來計算成本基礎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交易股票。最初的指南並沒有明確聲明諸如先進先出(FIFO)、平均成本基礎(ACB)或後進先出(LIFO)等會計方法,是否可用於加密貨幣。

 

這個灰色地帶讓加密貨幣投資者質疑,他們選擇的成本基礎計算方法是否會受到美國國稅局的挑戰。專門為加密稅開發的軟體,通常為用戶提供多種基於成本的計算選項,如今投資者正在使用各種方法。

 

明確成本基礎計算是很重要的,因為不同的方法會導致不同的損益大小。例如,在2019年比特幣價格上漲的環境下,後進先出的計算方法將導致淨收益減少。在這種情況下,你以較高的成本獲得代幣將首先被出售。反過來,這會減少你的稅單上所欠的錢。然而,我們仍然不知道LIFO是否會被允許使用。國稅局關於可接受方法的澄清,將在未來的指南中非常重要。

 

處理分叉、空投和staking獎勵

 

除了圍繞適當的成本基礎計算方法的問題外,還有一份其他需要澄清的稅務事項清單,包括從分叉收到的代幣、空投和staking獎勵。

 

每種類型的事件都會導致用戶接收到一定數量的加密貨幣,因為他或她已經持有另一種加密貨幣。例如,任何在2017年8月1日持有比特幣的人,都可以獲得相當於當天誕生的比特幣現金的金額。他們也可以主張其他隨後從主鏈中分離出來的貨幣。這是一個從硬分叉接收代幣的示例。然而,2014年的指導意見並沒有明確規定如何對待這些比特幣稅。

 

當持有者無權決定是否接收來自分叉或airdrop事件的代幣時,這個問題就變得更加複雜了。例如,如果納稅人將他們的加密貨幣保存在托管交易所(如Coinbase),那麼交易所對空投或分叉代幣採取的任何行動,都不應影響納稅人,除非這些行動是在納稅人的指示下進行的。

 

隨著分叉、空投和staking的進一步指引發布,需要注意的事情圍繞著這些事件是否應該在接收時被視為普通收入。對於如何確定這些加密貨幣的公平市場價值,也需要明確。

 

外國報告要求

 

加密貨幣領域內稅務專業人士之間的另一個熱門辯論領域是,加密貨幣的持有者是否在外匯市場。

 

比如Binance通過對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FBAR)的報告,以及《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FATCA),接受外國報告的要求。

 

這些報告要求存在於美國境內的外國金融帳戶持有人。例如,如果您在瑞士擁有一個金融資產超過10000美元的帳戶,您將需要提交FBAR文件。如果該帳戶在任何時候擁有超過50000美元,FATCA要求也適用,並且需要報告。

 

目前還不清楚在外國交易所持有的加密貨幣是否屬於這一類。然而,對於滿足FBAR/FATCA要求的個人來說,保守的方法是將這些文檔歸檔,作為對不報告的懲罰。許多加密貨幣稅務軟體可以自動建構和導出這些表單。

 

目前還不清楚美國國稅局,是否會在新指南中對外國報告要求作出澄清,因為Rettig沒有把這列為澄清的領域之一。無論如何,當新指南發布時,這都是一個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項。

 

結論 

 

美國國稅局已經5年沒有對加密貨幣發表意見。由於該產業具有令人難以置信的活力和不斷發展,政策很難跟上步伐。這一新的指導方針將在未來30天內祭出,有望提供清晰的資訊,使美國普通投資者更容易遵守加密貨幣稅收規定。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在美國國稅局即將發佈的加密貨幣指南中 有三件事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