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取自unsplash)
加州投資者Nir Lahav於10 月 2 日,在北加州地方法院對Binance.US 和幣安執行長趙長鵬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試圖透過傷害競爭對手 FTX,來壟斷加密貨幣市場,違反了聯邦和加州有關不正當競爭的法律。
爭議焦點在於 11 月初 FTX 倒閉前夕,趙在 Twitter(現為 X)上發布的貼文,這些貼文是在被告決定於 11 月 6 日清算其所持有的 FTX 實用代幣 FTT 的同時發布的。
原告估計幣安擁有 FTT 代幣總量的 5%。訴書表示:「趙在推特和其他社交媒體平台上,公開傳播『關於撤回收購要約』的資訊,以傷害 FTX 實體,最終導致 FTX 實體倉促且史無前例的崩潰。」
該訴訟基於七項罪名,要求賠償金錢損失、法庭費用以及返還非法所得。訴訟稱:「原告認為,提議的集體中有數千名成員。」
【本文出處MarsBit/幣特財經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