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NFT的快速發展,各行各業開始入場NFT,大大小小的NFT項目不斷湧入市場,NFT市場整體呈蓬勃發展趨勢。
然而,市場越大,問題也會隨之而來。在過去一段時間,多個NFT項目出現了版權爭議,由此掀起了一股「訴訟」浪潮,而問題就出在了「原始確權」上。
版權爭議引起的訴訟風波
去年年底,著名電影鬼才導演塔倫蒂諾(Quentin Tarantino)表示將發行其1994年作品《黑色追緝令》相關的7個「獨家內容」NFT,包括電影中未播出的橋段、塔倫蒂諾的原創手寫劇本、塔倫蒂諾本人對於電影的評論等內容,但隨後沒多久塔倫蒂諾就遭到了電影製片公司米拉麥克斯影業的控告,並將其告上了法庭。
米拉麥克斯影業表示,塔倫蒂諾在1993年就已經轉讓了《黑色追緝令》的大部分版權,其中就包括這7個NFT中的部分內容,因此米拉麥克斯影業認為塔倫蒂諾並不擁有這些內容的完全權利,他無權出售這些NFT。
米拉麥克斯影業同時表示,塔倫蒂諾團隊在向媒體宣布發售NFT計劃時,完全忽略了米拉麥克斯影業,並未與之協商,因此將塔倫蒂諾告上了法庭。
而塔倫蒂諾一方則並不這麼認為,最初雙方的期權協議規定塔倫蒂諾保留一系列有限的權利。
其中部分權利包括:
原聲專輯、音樂出版、現場表演、印刷出版(包括但不限於劇本出版、書籍、漫畫和小說「製作」,以及音頻和電子格式內容製作,視情況而定)、互動媒體、戲劇和電視續集製作和翻拍權,以及電視連續劇拍攝和衍生權。
在這一系列保留權利中,的確沒有提到數位NFT的出版權,但塔倫蒂諾確實有權以「電子格式」「不受限制地」出版。
塔倫蒂諾可能有權鑄造關於電影獨家內容的NFT,但也可能無權,因為該協議並未明確授權塔倫蒂諾使用米拉麥克斯影業所擁有和管理的所有電影相關內容。
這是一個爭議案件,雙方各執己見。
除了塔倫蒂諾的案例,今年早些時候另外兩大著名品牌也加入了「訴訟」浪潮中。
今年1月,法國名牌Hermès對美國藝術家Mason Rothschild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該藝術家創作了一系列以Hermès Birkin包為靈感的系列NFT作品「MetaBirkins」,並以數萬美元的價格出售。
愛馬仕對其「Birkins」名稱的使用和包包的描述均提出了質疑,並聲稱Rothschild的使用誤導了消費者並損害了其品牌名聲。
Rothschild表示,該系列是他對皮革手袋製造中固有的動物虐待的評論,同時也是在推廣「無毛皮」替代品。同時Rothschild認為他跟著名普普藝術家沃荷(Andy Warhol)畫康寶湯罐頭一樣,都是從著名的商業形象中創作藝術。愛馬仕於3月初再次提交了一份修改後的投訴。
今年2月,nike對線上商品轉售平台StockX,提起了商標侵權訴訟。起因是StockX推出了一個系列NFT「Vault NFT」,其將對應實體nike運動鞋鑄造成了NFT,用戶可以直接從StockX購買NFT,然後可以相互交易。
StockX表示,Vault NFT代表了實體物品的所有權證明,客戶可以「兌換」數位NFT以換取相應實物。
nike則認為,其客戶群體會將這些NFT與nike進行不當關聯,這會損害nike的聲譽,並且StockX的NFT市場將會和nike現有的NFT市場產生混淆,造成不公平競爭。
NFT鑄造方並不意味擁有完全權利
以上案例之所以存在爭議,很關鍵的一個點就在於「原始確權」。
對於眾多品牌來說,如果要推出相應產品的NFT,基本就不會存在這樣的爭議,因為產品最原始、最底層的知識產權就在品牌自己手中。
又比如之前所提的新聞機構推出NFT,新聞機構本身就擁有大量獨家原創內容,對於新聞機構來說它們擁有這些獨家內容的版權,因此當它們推出NFT時,便不會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
NFT的確因為自身特性可以作為一種「權益證明」,無論是圖片、音頻、影片還是任何其他內容,它們都可以被鑄造成NFT在區塊鏈上進行保存留證,但該作用實際上存在一定局限。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需要明確的一點是,NFT鑄造一方並不一定代表版權擁有一方,也就是說NFT鑄造方不一定是相關內容的權利方,只有在原始確權無問題的基礎上,「權益證明」才能得到最大化發揮。
以上提及的案例與名人及大品牌相關,事實上,普通人也可能遭到侵權行為。
當前NFT市場出現了越來越多侵權行為,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將一些原創藝術家的作品進行盜竊後,在OpenSea上進行了鑄造並以原創的名義進行NFT銷售,這嚴重危害了藝術家的利益。
放眼國內市場,當前,NFT市場正處於快速發展狀態,許多系列NFT屬於合作類型,也就是說平台作為NFT鑄造方,也可以說是「上鏈方」,而另一方則作為內容提供方,對於平台來說「原始確權」就非常重要了。
若是在版權方面不把好關,很可能自己就會成為侵權一方。
所以平台在與各方合作推出NFT時,一定要確認好對方是否有該內容的完全權利,並簽署好相關授權協議。
NFT所有權並不等於獲得原始內容版權
NFT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提供「所有權」,當一個人買下NFT後,區塊鏈上會出現買家的相關資訊,可以證明你是該NFT的所有者。
但是這種所有權實際上並不意味著你就完全獲得了該NFT內容的各種權利。
購買NFT後,你可能會獲得NFT相關方提供的一系列權益,其中的相關方涉及鑄造者和創作者,NFT鑄造者可能和內容提供者是同一人,也可能如上文所提,一方提供內容,一方負責「上鏈」。
若是前者,如購買了無聊猿的人,可以加入無聊猿遊艇俱樂部,還能參與一系列項目方為NFT所有者舉辦的專項活動。若是後者,NFT鑄造一方和內容版權方都可能為NFT所有者提供一系列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時候我們在說購買後所獲得的權利,實際上指的是附加在NFT這一作品上的權利,而並不是附加在原始內容上的權利。
因此,除非是專屬合約說明版權將隨著NFT購買後一同獲得,否則大多數時候購買了NFT並不代表一同擁有了原始內容的相關版權。
NFT作為一個新興領域,其發展面臨問題是正常現象,儘管當前關於NFT相關的法律還並不完善,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市場發展越來越成熟,相關法律政策也會隨之完善。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當你購買NFT時 你購買了原始內容的版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