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用這4項措施,來打擊ICO犯罪!
三言財經/作者:王白聿/張詠晴編譯
2018-11-05 16:40

自2017財年以來,執法部門繼續專注於保護散戶投資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18財年提出的一半以上的獨立執法行動,均涉及對散戶投資者的不當行為。

 

2018財年,SEC成立零售策略專責小組(The Retail Strategy Task Force,RSTF),採用數據分析等方式,探測和打擊影響零售投資者的不當行為,包括:相關費用的披露以及帳戶管理的利益衝突、市場操縱、未註冊產品的詐欺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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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RSTF與執法部門的網路小組、Microcap詐欺特別工作小組、SEC財務部數位資產工作小組合作,嚴肅地對待分散式記帳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TL)和區塊鏈技術的炒作行為。

 

透過公開聲明等4項措施,打擊首次代幣發行詐欺

 

在2018財年,SEC積極監管網路相關不當行為。期間,SEC提出了20起獨立案件,其中就包含涉及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的案件。截至2018財政年度止,SEC執法部門進行了逾225次網路有關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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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重點關注與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有關的問題。近幾年內,首次代幣發行和加密資產的普及率大幅成長。但市場的繁榮下,投資的高風險更值得注意。例如,發行人可能缺乏可行產品、商業模式、追蹤記錄或保護數位資產免受駭客竊取的能力。其中,一些產品謊稱基於區塊鏈技術,來進行詐欺行為。

 

執法部門認為,需要保護投資者免受詐欺和違規註冊所帶來的風險,並避免因扼殺創新和合法資本而形成的風險。一般而言,執法部門對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詐欺行為,採取以下4項處理方式:

 

1. 執法部門透過公開聲明向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市場傳達資訊,如:數位資產線上交易平台存在風險,以及有項目可能利用名人等方式非法推廣首次代幣發行。

 

2. 在涉及首次代幣發行的事項上,執法部門在必要時建議向SEC請求採取執法行動。截至2018財年止,SEC已採取十幾項涉及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等獨立執法行動。其中許多案件涉及詐欺指控,為確保遵守聯邦證券法的註冊要求,執法部門因此採取了執法行動。過去一年中,執法部門已開展了數十項涉及數位資產和首次代幣發行相關的調查,其中許多調查在2018財年結束時,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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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執法部門關注的重點,不僅僅在於首次代幣發行的發行人。在2018財政年度,密西根州新創公司TokenLot未經註冊即為名為「1C0 Superstore」的項目募集資金,SEC認為此舉違反了證券法,因而提出指控並對其罰款逾55萬美元。

 

4. 為避免投資者因詐騙受害,執法部門建議SEC使用其暫停交易的權力。在2017財政年度和2018財政年度,因對首次代幣發行投資和加密貨幣平台運作存疑,SEC暫停了十幾家公開交易發行人的股票交易。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SEC年度報告:4項措施打擊代幣發行詐欺,多項目涉案超千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