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成大國博弈主戰場!中國高層近期頻頻提及數位貨幣
區塊鏈資訊 /華夏時報/王永菲、冉學東/張詠晴編譯
2020-11-03 10:40

「要加快數位經濟、數位社會、數位政府建設,推動各領域數位化優化升級,積極參與數位貨幣、數位稅等國際規則制定,塑造新的競爭優勢。」近日,《求是》刊發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的演講中如此表示。

近期,多位國家領導人提及數位經濟發展相關的影響以及挑戰。11月2日,在香港投資推廣署主辦的香港金融科技周「數位經濟中的央行角色」主題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就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為傳統銀行與央行帶來的壓力、金融產業新趨勢、消費者隱私保護等問題發表演講。

金融機構遊戲規則已改變

易綱在會上表示,傳統金融機構存在了很多年,在新的技術變革面前,如何獲得消費者,如何進行風險管理,都是它們考慮的問題。現在出現了一個新現象,傳統金融機構開始與大科技公司合作,利用它們的數據優勢開展金融服務,提供信貸給企業,提高風控水準。

易綱補充道:「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不僅給傳統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也給央行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在技術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中讓金融服務更安全,對央行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命題。大科技公司和傳統商業銀行也有競爭,大科技公司有更大能力,直接觸及消費者和潛在客戶,風險管理能力強,比起傳統銀行擁有很多優勢。大科技公司顯著提高了金融服務水準,尤其是偏遠地區的服務需求有所改善,如行動支付和QR code等技術的普及,已經改變了遊戲規則。」

目前全球市值排名前十的BigTech總共提供了約50種金融服務,涉及支付、信貸、資產管理和保險等諸多領域。其中,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數據,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和大科技公司的信貸總額,達到近8000億美元,中國、美國和英國是金融科技信貸最大的三個市場。

全球金融穩定委員會(FSB)10月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與發達經濟體相比,新興市場和發達經濟體中大科技公司金融業務的擴張更為廣泛而迅速,低收入人群和農村地區的普惠金融需求有所改善。不過,競爭可能會威脅現有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和地位,並帶來消費者數據隱私保護等相關風險。

自次貸危機以來,全球金融監管已進入趨嚴態勢,有了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賦能,金融科技成了日受重視的變量,易綱強調,商業秘密的保護和消費者個人隱私的保護,是極大的挑戰。

在被問及中國的央行數位貨幣(CBDC)進展時,易綱對此表示,目前還處於初始階段,需要制定複雜而完整的法律和監管框架,中國央行也期待與國際清算銀行(BIS)和全球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展開討論和合作,讓央行數位貨幣穩步發展,確保更加穩定安全的未來。

國內各省市、政府機構單位都在積極推進、普及數位貨幣。此前,在2020金融街論壇年會「北京金融街對話倫敦金融城」專場活動上,北京市西城區區長孫碩介紹,根據北京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相關工作安排,本市將在金融領域實施100項開放創新舉措,包括放寬外資金融機構市場准入、便利金融機構開展跨境金融服務、開展數位貨幣實驗等。

數位經濟時代的新規則制定

對於數位人民幣對數位經濟時代是否能提高競爭力,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各國的數位貨幣都處於試運行階段,數位貨幣對於跨境支付結算將產生巨大影響,對跨境支付結算的交易模式將產生重大變革,提升跨境支付的效率、安全性與穩定性,也將強化跨境支付的監管。央行數位貨幣的出現將帶來新一輪的貨幣競爭浪潮,各國爭相研發數位貨幣,致力於在數位貨幣領域取得先發優勢,客觀上會促進國際貨幣體系變革。

數位經濟時代的新規則制定當下競爭十分激烈,習近平提到的「數位稅」規則制定在各國之間的競爭早已展開,本報記者瞭解到,「數位稅」又稱數位服務稅,是一國對他國跨國企業在其境內銷售數位服務所徵收的稅項。根據現行國際規則,大型跨國互聯網公司只需在總部所在地一次性繳稅。

「數位稅」是以大國在大型跨國互聯網科技公司為核心的博弈新戰場,從2019年開始,歐洲多國陸續開始徵收「數位稅」,「數位稅」在歐洲蔓延,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表示期望在今年達成關於「數位稅」的國際稅收規則。2020年3月11日,英國政府也宣佈,從4月1日開始針對全球銷售額超過5億英鎊、其中至少2500萬英鎊來自英國用戶的科技巨頭徵收2%的數位服務稅,對象將包括亞馬遜、臉書、谷歌在內的眾多美國科技企業。

此後,義大利、土耳其、捷克等國家,在制定「數位稅」上也動作頻頻。2019年7月10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搶在法國通過「數位稅」法案前一天發佈聲明稱,將對法國啟動「301調查」。此舉是美國首次因「數位稅」開展單邊調查,也是全球首起「數位稅」爭端。近日,法國反擊美國,表示要在2020年12月開始徵收「數位稅」。

在數位經濟時代,中國如何在數位經濟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中取得話語權?《求是》學習時報發文表示,中國處於參與全球數位經濟治理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一方面,中國經濟實力和科技水準不斷提高,以互聯網、大數據、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為主要特徵的數位經濟發展迅猛,加之近年來中國政府一直積極倡導和實踐對互聯網新業態放鬆規制、創新監管,持續推動「放管服」改革,在數位經濟治理方面累積了一定經驗、取得了一定成績,具備了參與數位經濟規則制定的能力和水準。

另一方面,由少數國家主導的現行互聯網治理規則已實施多年,難以適應數位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社會變革,受到了很多國家特別是廣大新興發展中國家的質疑,呼籲改變現狀、建立新治理機制的聲音越來越大。我們應把握好這一難得歷史機遇,增強參與數位經濟國際規則制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把握好時機、節點和重點,針對數位經濟治理權力配置、邊界設定、議事規則等核心問題,主動提出自己的主張,堅持多邊協商談判,遵循從區域到全球、從邊緣到中心的漸進式參與原則,謀求在一定領域取得突破。要堅持把習近平倡導的「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作為制定全球數位經濟治理新規則、構建數位經濟治理新秩序共同遵循的原則。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數字經濟成大國博弈主戰場 高層近期頻頻提及數位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