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合約?貨幣發行和通證發行的異同
國盛區塊鏈研究院/張詠晴編譯
2019-01-03 10:20

 

作為合約的貨幣,在通貨膨脹或者通貨緊縮下即為毀約。那麼作為合約的通證,該如何履行合約呢?

 

由於智慧合約這類電腦程式存在,通證的交換和流通不容易產生不兌付和違約,這方面的交易費用非常低,這是通證存在的作用_降低交易費用。

 

相比較傳統的法幣社會,經濟糾紛吵鬧到法庭等等這類交易費用和成本,在區塊鏈系統中較大程度低規避。我們本系列文章的理論基礎是張五常教授開闢的合約理論和租值耗散理論,依據這些理論的思路,區塊鏈降低傳統中心化市場交易費用不是沒有代價的_也就是說,一個新的合約下市場交易費用的節省,一定是以新合約交易費用為代價。

 

傳統中心化市場中市場支付給監管、仲裁、中介等等費用,在區塊鏈系統中,市場費用換成了對礦工系統的經濟激勵_這也是PoW耗電合理的原因,市場的存在必須有交易(制度)費用。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通證的存在首先是為了激勵礦工,以使其算力系統支撐區塊鏈市場的安全、可信的運轉,這是通證作為替代中心化市場各類憑證的合約的代價。

 

貨幣發行和通證發行的異同

 

目前通行的無錨貨幣,不斷增加發行是經濟社會最為關注的焦點。貨幣增發是為瞭解決協助交易過程中,不斷成長的交易協助需求,最終都是以貨幣為核心進行交易,當然交易需求的增加,會對貨幣流通的需求有增加。但如何適應市場的增發呢,這方面目前還沒有好的解決辦法,貨幣超發、以及引起的金融和經濟問題一直伴隨經濟社會。所以張五常曾提議以物價一籃子指數為錨定的貨幣之說是合情理的。張五常認為費雪的利息理論默認沒有交易費用,所以不需要貨幣,但是仍然有利息存在。

 

那麼,一個區塊鏈互聯網系統,交易是透過通證來實現的。比特幣數量固定的問題,可以推廣為任何區塊鏈項目的通證數量問題。傳統的公司股份是可以增發的,但那是因為公司引入了新的資本或者企業家才能,也就是說,公司作為一個市場要素主體,本身是有要素的增量變化的,所以為了公平,股份也要相應增發。至於增發後原股份價值,理論上不會被稀釋的,次級市場股價能否做相應調整,那市場對定價的認可,如果股份價值跌了,則說明增發定價的過程存在高估,也就是租值耗散,這也是交易費用。

 

通證數量的問題其實應該從兩個情況下考察:一是有實物錨定的通證(比如錨定黃金和美元這類標準資產的鏈),另一類是不能夠或者不方便實物錨定的通證,後者比如「打車鏈」、「遊戲鏈」這種完全網路虛擬的資產,甚至還包括「房產鏈」。「房產鏈」這類是非常有意思的,看似一個實體資產,一套房對應一些通證,看似是合理的,但問題出在了房地產並非標準化可分割的資產。一套房地產和另一套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即時變化,房地產錨定通證反而是不合理的事。不能夠或者不方便錨定實物的資產的通證的情況會更多。

 

前面說過,通證的作用首先是支付給礦工以維繫市場安全可信運轉的費用。一個系統的通證到底該如何設置數量和發行方式,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但有一點是明確的,通證的作用跟貨幣不同,不能夠簡單以數量固定和發行方式推斷系統一定會有通貨緊縮發生_因為通證在一個系統內存在的意義並非像貨幣那樣。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區塊鏈經濟學脈絡:比特幣、貨幣和價格錨定的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