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證到底是什麼?從三種角度來論證
蒙特卡洛/張詠晴編譯
2019-05-17 18:24

 

分歧

 

因為對通證經濟很感興趣,所以看過許多跟通證相關的文章,關於通證,目前我聽過三種非常有意思的說法:

 

1、肖風:通證是使用權市場;

2、長鋏:BTM代表了比原鏈的股權(找不到具體出處了,但是我記得是看到過這麼一句話的);

3、孟岩:通證是新東西。是基於經濟激勵的新手段,它可以進行全網範圍、大規模的人類強協作,這是以前人類社會沒有經歷和見識過的東西。

 

單看每句話都有道理,但是其實這三句話中對通證的定義是不相同的,甚至可以說是相反的,這事就有意思了。

 

三種形式比較

 

在這裡我想拿三種主要的形式出來比較一下,第一種是傳統的積分,第二種是傳統的股票,第三種是目前的通證。

 

傳統的積分,比如說,Q幣,它是不具有任何金融屬性,不上市交易,無法轉讓,價格也不會波動,只有完完全全的使用權。

 

傳統的股票就是完全的金融權益,你持有股票,可以享受分紅,可以享受投票等等權益,股票可以上市交易,價格不停波動。

 

但是目前的通證來說,我覺得定義就非常模糊,有些項目通證是指具有使用價值,只能抵扣手續費或者當做燃料被燃燒;但有些通證,又可以投票決定公司的相關事項,又可以享受分紅或者其它更多的權益,這就已經偏向於金融屬性。

 

大部分時候,對於那些已經上市交易的通證來說,是同時兼具使用屬性和金融屬性的。

 

同時兼具兩種屬性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在於靈活,不好的地方在於權責不明;而且金融屬性是非常強的屬性,如果一個通證同時有使用屬性和金融屬性,那麼金融屬性可以輕易的用它的高波動性吞噬使用屬性。

 

仍然以幣安為例,明明它主要的目的是可以抵扣手續費,但是,絕大多數人持有BNB幣目的不是為了抵扣手續費,而是為了它的增值,也就是所說的只要上市,金融屬性就會吞噬使用屬性。

 

可是嚴格說起來,BNB的價格與幣安這個企業的的價值和發展並沒有直接對應關係。你持有BNB並不具有傳統股票的任何權益,既無法得到分紅,也無法決定幣安的管理經營事務。

 

雖然用利潤回購股票,也算是某種形式的分紅,但是畢竟有所區別,而且這種回購也不徹底,回購到1億之後就不再回購了,到了那個時候,幣安企業的發展和BNB基本上就沒有直接關係了,只是透過交易手續費有一些間接關係。

 

幣安的通證經濟算是做的成功的,BNB與生態價格上的相關性也還算比較強,所以BNB的價格連創新高。但是有些交易所或者有些項目發行的通證,真的是讓人看不懂,既沒有很強的使用權,也沒有很強的金融屬性,既沒地方可用,也不對應任何權益,比如最近IEO的某積分項目,基本上就是一個圈錢工具而已。

 

工具

 

如果看到這裡又是使用權又是股權的,你已經有一點暈了,先不要暈。

 

通證只是一個載體! 通證只是一個載體! 通證只是一個載體!它最本質的作用是讓原有的權益數位化,不管你原來是什麼權益。

 

如果你原來代表的是積分,那麼我現在只是把原來的積分通證化,本質還是積分的功能;如果你原來是股票,那我現在只是把這種股票通證化,本質還是原來的股票功能,不改變其中任何的權益,你還是該分紅分紅,該投票投票。

 

通證本身只是一種技術載體,銜接著過去的傳統世界和未來的數位世界。就好像一把刀,原來鈍一點,現在換了一把鋒利一點的,但是本質都是切菜,並沒有什麼區別。

 

從這個角度來講,並不是所有的通證都需要上市,如果原來只是積分形式,現在通證化你仍然只是積分,可是積分要上市做什麼呢?

 

如果原來只是使用權,類似於商品功能,那麼它也不需要上市,因為一旦上市價格就會波動,就是具有了金融屬性,金融屬性會吞噬使用屬性。對於這種情況,你應該把通證當做商品去賣,而不要當做金融產品來融資。

 

如果通證真的對應的是金融屬性,那麼它背後所對應的金融屬性需要標準化。比如說,如果對應的是股權,那它背後必須有投票權、分紅權等等權益,這些權益要得到國家監管機構的認可和接受法律法規的監管,而不是看項目方心情來定。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巴比特專欄 | 關於通證的進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