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的核心功能,到底是支付還是價值儲存?
蒙特卡洛/張詠晴編譯
2019-10-07 12:16

 

分歧

 

關於比特幣,人們最大的分歧在於比特幣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

 

這個問題還有其它的問法,比如說:比特幣的核心功能,到底是支付還是價值儲存?

 

爭論

 

有些人說比特幣當然是貨幣,因為中本聰在白皮書裡的標題就是《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現金嘛,當然就是貨幣囉。

 

而且整個比特幣的設計,無論是從UTXO還是從2100萬的總量,還是公鑰、私鑰密碼對還是工作量證明,都是為了支撐這個貨幣系統,如果僅僅是需要創造一種資產的話,不用這麼興師動眾。

 

比特幣發展到今天已經10年了,這10年來,這種聲音應該算是主流。

 

但是目前這種聲音也遭到了挑戰,目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人說:「比特幣不太適合作為貨幣,而適合作為一種價值儲存的資產存在。」

 

為什麼不太做適合作為貨幣呢?因為它的波動性實在是太高。

 

曾經最高的時候,一天上下波動的跌幅可以達到30%,現在波動幅度稍微小了一些,但一天的波動也還有10%以上,行情極端的時候也會接近20%。而且可以預料,即使以後比特幣市值規模繼續擴大之後,一天5%的波動幅度應該是仍然會存在的。

 

在如此高的波動率之下,它是沒辦法承擔貨幣功能的。如果你要用比特幣去買生活用品,比如說買一袋鹽、買一桶油,就在你付錢的這一瞬間,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可能就已經超過你買鹽和油本身的價格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用比特幣來支付肯定是不現實的。

 

因為這些問題,比特幣內部現在基本上分成了兩派,一派是貨幣派,一派是資產派。兩派在網上爭論不休,打了不少的口水仗,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了。

 

但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已經可以蓋棺定論了,因為結論是非常明顯的:比特幣既是貨幣又是資產,有點像物理裡面的wave-particle duality一樣,比特幣同時具有貨幣和資產的二元性。

 

這並不是投機取巧的回答,而是事實。

 

比特幣的資產屬性

 

比特幣有貨幣的屬性,貨幣屬性是它的根本屬性,但是比特幣同時也有資產屬性。

 

比特幣與傳統的法幣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在於傳統的法幣是可以超發的,一般是根據目前市場上的商品、服務的流通量進行配比,然後進行相應的增發,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無限增發。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法幣才得以保持價格穩定,當然其實在這種情況下價格也會有一些波動,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通貨膨脹、貶值,只是這需要長時間,才會有明顯的感覺,短期感受不太明顯。

 

而比特幣是固定總量的,在固定總量的情況下,如果比特幣覆蓋的生態越廣,接受比特幣的商家越多,對比特幣的需求越廣的話,那麼比特幣的價格確實是會不斷上升,短期來看有上升就有下降,它的價格總是在不斷的上下波動的,不管它的波動性未來再怎麼減小,也會永遠存在。

 

比特幣內在的特點,決定了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將永遠存在,也使得比特幣在貨幣屬性之外衍生出來的一個屬性,叫做資產屬性。

 

與貨幣屬性有點類似,比特幣的資產屬性也是客觀存在的,無法否認的。

 

這也就是萊比特礦池CEO江卓爾說比特幣有1%的真實使用價值,10%的價值儲存價值,有90%的投機價值的原因。這也就是ahr999他們所說的,把當下的法幣世界財富映射到比特幣上,比特幣將價值1.6億元一枚的原因。這兩個說法都談到了相同的東西,就是比特幣資產屬性。

 

結論

 

比特幣既是一種貨幣也是一種資產,既可以用來支付也可以用來價值儲存,這兩者不是二選一,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同時存在。

 

支付屬性是根本,是本質屬性,如果沒有支付功能,價值儲存功能是不復存在的。

 

資產屬性是比特幣特殊設計下衍生出來的一種屬性,這種屬性也是比特幣的重要特徵,並不因為比特幣作為貨幣就不具有這種資產屬性。

 

沒有支付功能,比特幣就成了無源之水;沒有儲存價值和資產屬性,比特幣就無法獲得足夠多的共識。

 

因為比特幣是貨幣,所以貨幣的各項功能,我們都要想辦法進行推廣,我們得提高貨幣的使用範圍,我們得增加貨幣的運行效率,這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同時因為比特幣是資產,所以這個資產需要更高的流動性,需要更高的成交量,需要更多的人參與,需要能夠帶給大家更多的回報。

 

所以,我覺得大家在「比特幣的到底是什麼」這個問題上可以不用再糾結了,不用再花更多的精力在內耗上面了,現在最重要的事是大家統一思想,一起努力把比特幣推向更大的下一步。

 

畢竟,中本聰曾經說過:「20年之後,比特幣鏈上的交易量,要麼巨大,要麼沒有。」

 

而距離這個20年的期限,目前已經過去10年了,只剩下一半的時間了。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比特幣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是時候終結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