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SEC延遲ICO最終法規至1月中旬發布
鏈聞速遞/鄭寧編譯
2019-01-05 12:00

(示意圖/來源為Pixabay)

 

據《菲律賓星報》報導:菲律賓監管機構將ICO監管最終規則延遲到1月中旬發布。

 

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f Philippines)原本預計在2018年年底前發布ICO監管條例,但在各利益相關方要求有更多時間讓他們熟悉ICO法規草案之後,監管機構延遲了這項工作。監管機構將繼續收到大眾意見,直至本月中旬。

 

去年8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初公布了ICO規則草案。CCN曾在2018年初報導過:監管機構早在7個多月前就發出了這一訊號。

 

當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Emilio Aquino表示:制定這些規則的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免受詐騙,同時確保不會妨礙創新。

 

註冊要求

 

除其他要求外,新規草案要求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必須在開始活動前向SEC註冊。此外,規則草案要求美國證交會對菲律賓公司或該國境內的所有ICO進行評估,以確定它們是否安全:在SEC認為安全的前提下,除非ICO屬於規則提供的註冊豁免或根據擬議的群募規則通過群募門戶進行,不然發行人必須在發行之前註冊。

 

規則草案還要求從事ICO的菲律賓公司註冊,而外國公司必須在這個東南亞國家設有分支機搆。

 

託管協定

 

由於美國證交會的規則草案旨在保護投資者,該監管機構還打算確保ICO發行的收益由獨立託管代理保管。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意見,託管協議應確保ICO的收益只有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才能提取:

 

只有在出示發行人的工作進度報告時才能提取上述所得款項;如果未達到項目的預期收益,託管代理人將把所得款項退還投資者或如果項目在完成前發行人主動放棄,則按比例退還。

 

本文為鏈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菲律賓SEC延遲ICO最終法規至1月中旬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