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digm:SEC不作為,註冊不是加密項目的可行途徑
Rodrigo Seira/Justin Slaughter/Katie Biber/paradigm/Kate, Marsbit/Annie編譯
2023-03-24 12:16

創業起步需要準備和歸檔大量的文件和表格,其中大多數都相對簡單和直接。例如,為了成立一家新公司,創辦人必須向國務卿辦公室提交註冊證書。他們還需要向IRS提交SS-4表格,以獲得員工身份證號(EIN)。

雖然許多創辦人在這個過程中與律師合作,但這很簡單,他們也可以自己完成。因此,美國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小企業成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Gary Gensler希望美國公眾相信,加密創辦人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代幣或加密產品也一樣簡單容易。

它不是。

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全國電視採訪中,Gensler告誡加密交易所Kraken未能註冊其質押產品,導致Kraken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根據該協議,Kraken必須支付賠償金並關閉該項目。「這些公司,Kraken 知道如何註冊。其他人知道如何註冊,這只是我們網站上的一個表格,」他說,但沒有提供更多細節。「他們知道怎麼做。他們只是選擇不這麼做,」他後來補充道。

Gensler在幾天後的一篇評論文章中感嘆道:「坦率地說,儘管如此,加密中介機構並沒有排隊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並遵守國會頒布的法律。也許這只是因為他們的商業模式依賴於不合規。」

在多年未能向Coinbase提供指導或監管確定性之後,昨天,SEC向該公司發出了一份威爾斯通知。據Coinbase稱,SEC威脅該公司在未註冊為證券交易所並提供未註冊的質押產品(但不願透露如何註冊)的情況下,將其視為證券的代幣上市(但不願透露是哪些代幣)。

Gensler主席的公開評論和行動在兩方面都是自私的:他們試圖透過錯誤地暗示大多數加密產品和代幣都是證券,因此應該在SEC註冊,從而證明SEC對加密貨幣管轄權的違憲擴張是合理的,同時還將加密貨幣產業描繪成由蓄意的違法者組成,他們主動選擇不遵守簡單的規則,就像邊界上的蹣跚學步的幼兒一樣,理應受到SEC的懲罰。

然而,即使先不考慮證券法是否適用的問題,代表加密項目「合規」的「明確」路徑的「表格」也無法在 Legal Zoom 上完成或使用免費在線資源 DIY 完成。例如,大多數成熟的私人公司在想要上市或進行「IPO」時使用的S-1表格,通常需要一大批律師和數百萬美元才能完成。就是這樣:嘗試自己去理解它。

公平地說,他從未明確表示,提交登記表會很容易或很便宜。但他提出的加密貨幣公司可以通過「線上填寫表格」進行註冊的建議失敗了,原因更直接:除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整註冊框架以適應數位資產的獨特方面,否則不可能「進來註冊」。目前的註冊表格依賴於一系列披露,這些披露不足以反映加密貨幣的獨特方面,使投資者容易受到攻擊。註冊還需要對代幣、報告公司和生態系統中的其他參與者制定大量額外的法規,這使得大多數加密協議無法正常運行。

事實上,美國幾乎沒有註冊代幣發行的原因是,美國證交會未能提供任何可操作的指導,發佈單一規則,或建設性地與加密產業的任何人接觸,為證券型代幣提供可行的監管框架。

Coinbase的例子很能說明問題。Coinbase本身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公司,於2022年夏天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一份規則制定請願書,要求明確數位資產市場運行所需的許多尚未解決的問題,包括註冊為交易所和質押。這一請求沒有得到回應。相反,SEC昨日繼續其執法監管模式,向Coinbase發送了一份Wells通知,該通知涵蓋該公司透過其公共規則制定積極尋求澄清的活動。

所謂加密項目今天可以「直接進入並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說法是捏造的——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真的想在加密資產領域提供適當的投資者保護,他們需要更多的東西。

我們的希望是,就當前制度下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加密項目的可行性達成共識,可以促進關於該產業應該如何監管的真實、誠實的討論,Capitol Hill是參與的中心。只有這樣,才能為加密產業、加密懷疑論者、政策制定者、利益集團和美國公眾提供瞭解決/監管加密的途徑。

第二部分首先介紹了SEC註冊過程的一般背景,然後回顧了試圖註冊的加密項目的歷史,這些項目要麼是作為SEC和解的一部分,要麼是自願註冊的。瞭解這些項目的掙扎和由此導致的失敗,說明「註冊之路」目前並不可行。

第三部分將分析當前的SEC披露制度,重點是表格S-1。我們將認為,目前的披露框架從根本上與大多數代幣不一致,因為它假設在去中心化系統中不存在的發行者-安全關係。我們將討論表格所要求的披露方面的各種差距,以及需要明確的地方,以使註冊成為可行的途徑,並充分告知投資者。

最後,第四部分將強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目前的立場,即聲稱大多數加密項目需要註冊,同時使註冊不可能,這相當於對加密的監管禁令,超出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權限。

本文為火星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Paradigm:SEC不作為,註冊不是加密項目的可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