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撤退還是伺機反擊?美SEC刪除了對「數位資產」的正式定義
張詠晴
2023-05-04 12:30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 3 日從其最新的避險基金規則中,刪除了對「數位資產」的第一個正式定義。儘管大約才在 9 個月前提出了「數位資產」的定義,但 SEC 及其工作人員正在「繼續考慮」如何定義數位資產。

SEC 在去年 8 月提出對 Form PF 的修正案中,首次定義了數位資產,將其描述為「使用分散式分類帳或區塊鏈技術發行和/或轉讓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虛擬貨幣」、「幣」及「代幣」。

同時,該擬議修正案中還提到「加密資產」其實是「數位資產」的同義詞,兩者可相互交換使用。

除要求提高數位資產在報告中的層級,及要求避險基金提高投資策略透明度,以便獲得關於此類資產的單獨且更準確的報告外,該擬議修正案還強調,需要確保「現金」和「現金等價物」與數位資產的明顯不同。

修訂《證券交易法》以監管交易所?

SEC 去年 1 月底宣布推出《證券交易法》的擬議修正案,這引發對加密貨幣友好、有「加密貨幣教母」(Crypto Mom)之稱的 Hester Peirce 抨擊,表示該規則雖然沒有明確提及加密貨幣、其他數位資產、DeFi 或相關概念,但其中對於交易所和另類交易系統(ATS)定義的擴展,恐怕意味著當局要讓加密貨幣交易所和 DeFi 平台受到 SEC 的監管。

DeFi 入列!SEC提議擴大「交易所」的定義

今年 4 月中旬,SEC 將觸角伸向分散式金融(DeFi),在一個公開會議上針對美國交易所的相關規範,是否也同樣適用於分散式金融領域或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公司展開討論,希望明確該監管機關對「去中心化」金融活動的管轄權。

過去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便曾在受訪時表示,許多 DeFi 專案在某些方面是「高度」集中的,因為它們由一個核心群體開發,而這個群體因為受到激勵來而推廣其平臺。

SEC 主席稱加密貨幣屬證券規管範圍

自從 Gensler 於 2021 年 4 月出任 SEC 主席以來,便曾多次表示多數加密貨幣都屬於證券範疇、應受美國證券法監管,並呼籲加密貨幣平台應盡快向 SEC 註冊。

而就在上週,Gensler 更於推特發布了一部長達 4 分鐘的宣導影片,再度批評大部份加密貨幣平台正以非法形式營運,且加密貨幣產業缺乏基本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看更多報導:在推特與宣導影片中狂抨擊加密貨幣!SEC主席Gary Gensler最近還說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