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江永昌今舉辦「論虛擬資產專法之必要」公聽會)
立法委員江永昌今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針對其 9 月下旬提出的虛擬資產專法「虛擬資產交易及業務管理條例」草案,廣邀專家、學者、協會與業者代表,針對專法內容進行討論。
會上尚澄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昆洲、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熊全迪、貓董律師,分別針對專法草案中許可制度、公會規定、業務各面向規範以及禁止事項等各大面向提出見解。
尚澄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昆洲
尚澄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昆洲點明,目前在虛擬資產相關的爭端解決機制,相較之下沒有一個較為完整的規範,或許可考量將現有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等,納入解決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爭議的一環,或思考將專法草案與現有消費者保護體系做對接。
蔡昆洲也提醒,虛擬資產產業其實相較於傳統金融,是個非常年輕且資源有限的產業,因此如何在立法上再訂定規範的同時,也預留彈性空間,是大家必須關注的議題。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熊全迪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熊全迪律師則肯定訂定專法的必要性,表示未來或許可針對有衍生性金融商品性質的資產、虛擬資產的投信投顧等做更多討論,他也提醒,若將 NFT 排除在專法之外,其實是違反技術中立的。
針對是否納管穩定幣議題,熊全迪則認為按現在世界潮流,不可能不管穩定幣,但要看用何種體例來管理,未來可再討論是要將其歸在電子支付領域還是虛擬貨幣範疇。
貓董律師
貓董律師則特別以近期多位藝人或 KOL 捲入 JPEX 風波指出,應針對專法草案第十四條中,有關虛擬資產相關金融商品銷售人員,應該具備的資格條件,再加以描述或進一步要求,例如提供如同傳統金融的執照,或者是有專業訓練來使從業人員遵守相關素養等。
另外貓董律師也強調,她認為引入分級制度及漸進式的監管,將使中小型的虛擬資產業者更有發展空間。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