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選擇區塊鏈,而不是分散式資料庫?
kyle/張詠晴編譯
2018-09-29 12:00

如果所有的實體都信任一個中心來定義標準和發布更新,那麼區塊鏈與由受信任的中央組織管理的分散式資料庫相比,有什麼好處呢?

 

既然分散式資料庫的成員與受信任的中央機構有法律關係,並且會在默認的情況下,接受任何必要的維護,那為什麼不使用一個更高效的數據管理系統,而要選擇許可制區塊鏈呢?

 

這又回到了人們一個關鍵價值主張:「許可制區塊鏈(Permissioned Blockchains)」技術可以幫助多方,在一個問題上協調多個數據點。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協調是人類的問題,而不是技術問題。

 

當與所有相關方進行協調時,主要問題通常已經解決了。因此,不需要額外的技術,當然也不需要技術來實現這一成本高得驚人的目標。

 

你不能強迫去中心化

 

這在很大程度上歸結於,你永遠不可能是「半去中心化」的。任何級別的中心化,最終都將以系統性的管理結束。

 

商業和法律世界是由中心化實體的同個方面運作的,只要這種情況仍然存在,任何去中心化的強制嘗試都可能是短暫的。在未來我們可能會看到去中心化的企業,但它們更有可能來自於公有區塊鏈世界,在那裡它們能夠以一種全新的模式,有組織地成長。

 

與此同時,機構和個人應該像對任何其他技術一樣,對許可制區塊鏈進行評估:它不是魔法,它應該被評估,就像人們評估其他任何技術一樣。一項技術的好壞不應該奠基於熱度、炒作或擔心「其他人都在這麼做,為什麼我不應該這樣做呢?」

 

相反,應該透過詢問企業問題是什麼,哪些是可用的不同技術選項,以及哪些是可量化的成本和收益,來評估好處。一個機構沒有理由為區塊鏈項目的單一目的,而改變其技術選擇方法:他們需要有眼光,並選擇能夠以最低成本解決問題的技術。

 

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這樣的分析。

 

聰明的企業將評估他們的問題能否得到解決,以更低的成本在資料庫或公共區塊鏈上進行評估,並向那些遊說該技術的人施壓,要求他們證明自己所說的技術確實擁有好處。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公有鏈VS.私有鏈:我是如何對私有鏈失去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