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EP將走進現實!央行數位貨幣究竟和現有貨幣有何不同?
36D哥/張詠晴編譯
2020-05-04 11:15

從5月1日起,中國央行數位貨幣DCEP將正式在蘇州等地開始試點,試點單位員工其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將透過央行數位貨幣的形式發放,數位貨幣走進現實。

近代人類的商業文明若從大航海時代開始,到如今已經過了半個千禧年。從當初掠奪方式的野蠻原始資本,累積到現在規範體系化的商業運行市場。整個商業、整個金融領域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商業革新,正是這每次的商業革新,推動了整個商業社會的不斷進步,1494年複式記帳法的發明,16世紀荷蘭人發明的股票,再到現代有限責任公司制度的確立。這看似每次邁出的一小步,對整個經濟史而言都是一次巨大的飛躍。商業領域的「血液」--貨幣,也經歷了特類商品(貝殼)-->貴金屬-->紙幣的形態演變,進入了信用貨幣的時代。

2009比特幣的出現,當初不起眼的一小步,到現在可以肯定的說是金融史上一次重大的實踐創新,可否冠以偉大,留給時間去判定。但以其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正在革新整個金融業甚至整個產業領域。一種新型的貨幣形態_「數位貨幣DCEP」,正是這種技術浪潮下的產物。

4月14日央行數位貨幣DCEP內測的截圖,在產業圈流傳起來,引起了整個區塊鏈產業的關注,這是一個主權大國第一次這麼近的將一種新型的貨幣形態落地。從整個貨幣史來說,是巨大的一步。一小步是從中國實際的支付國情來說的,數位支付,尤其是行動支付,中國領先世界。現有的數位化支付已經非常深的,滲透到現實生活中的各個場景。DCEP也是一種數位化支付形式,從當下滿足用戶角度看,它的意義並不大。但隨著它的普及,以及後期的演變,將釋放出無窮的可以想像的空間。

▲ 中國農業銀行的數位貨幣錢包

DCEP是全稱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 的縮寫,即數位貨幣和電子支付,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重點替代M0。

(注: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包括少量鑄幣),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準貨幣」,這裡的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

DCEP vs 紙幣

央行對DCEP的定位說的很清楚,數位貨幣重點替代M0而非M1和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位化。所以DCEP和紙幣的法律方面的屬性(法幣、無限兌付、央行信用擔保)都是一樣的。二者最大的區別是貨幣形態的差異。紙幣是一種實物存在,有材質、花色、圖案,所有實物觸感都有。DCEP是數位化的形式,沒有實物存在。DCEP對紙幣而言只是變化了支付形式,這裡其實暗含兩個比較關鍵的點。

第一:紙幣的匿名特性保留。紙幣的匿名性是最強的,你現在手中的一張紙幣,你幾乎沒有辦法追蹤它的上上所有者,更不必說更長支付鏈條的追蹤。現實中,用戶對自己資金使用的隱私匿名需求是存在的,DCEP採取有限匿名的設計,參與DCEP支付和清算的機構除了央行之外,從用戶使用DCEP的支付行為中幾乎提取不到任何資訊。(A用戶使用D10(10元面值的DCEP)進行支付,機構和其他個人從此次支付行為提取不到訊息,比如誰在哪裡什麼時間做了什麼?)這種有限匿名的設計,也是央行強化貨幣監管與保護個人隱私的平衡舉措。

第二:持有DCEP不會生息。就是兌付過後用戶數位貨幣錢包中的DCEP不會產生利息,這點是隱含著同紙幣一樣的特點。現實中,用戶持有現金是有成本的,這個成本就是放棄資金放在銀行或第三方累積戶中的利息。(注:DCEP至少在初期,不會生息,否則就對金融的影響很大,就不是僅僅對紙幣的替代。)

DCEP vs 現有電子支付

得益於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中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累積戶體系的M1和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位化,從廣義上的產品形態上,也可以叫做數位貨幣。那麼DCEP和現有大家廣泛使用的行動支付、卡支付有什麼不同呢?

第一:法律地位不一樣,DCEP是央行對大眾的直接負債,擁有無限法償性。現有用戶在銀行和第三方機構累積戶中的存款不具有這個法律地位。理論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機構破產,用戶資產只能被迫參與破產清算,不管用戶累積戶實際資金多少,用戶最多可以獲得50萬賠付,用戶存款法律地位:DCEP>銀行累積戶存款>第三方累積戶存款(注:中國現有銀行體系採用的是隱性存款保險制度)。

第二:背後的技術框架不一樣。現有的電子支付資金的轉移都是基於累積戶模型的,不管是機構累積戶、個人累積戶、經濟主體的訊息都是和本累積戶有很強關聯。資金的轉移本質是在不同累積戶之間的資金流動。而DCEP在支付環節更多使用區塊鏈領域技術(私鑰、數位簽名、雙花限制),資金和累積戶「鬆耦合關聯」,資金的轉移脫離傳統的累積戶概念,可以實現脫離銀行累積戶實現價值轉移,因為現在技術披露有限,技術面的訊息查看渠道就只有數位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累積戶模型設計不清楚是否是採用類似比特幣的UTXO模型,猜測應該會是借鑒參考。

第三:匿名保護不一樣。DCEP具有強匿名性,參與DCEP支付運行的機構銀行,只能獲得用戶有限的訊息,只有央行可以獲知用戶完整的資金使用記錄。現有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對平台上用戶的訊息,資金使用情況可以幾乎完全掌握,用戶是透明的用戶。每到年終,支付平台就會搞一些年終累積單,來生成你的資金使用畫像,這一年你買了啥、吃了啥、用了啥、去過哪兒,它還會給你打上各個標籤,你是美妝達人、旅行達人、數位迷,它真的比你還瞭解你。用戶對這些平台而言,實際上是透明的。

第四:DECP的雙離線支付特性

這個可以歸到第二點中,但因這個是比較明顯的特點,單獨和現有的電子支付方式做比較。雙離線是指DCEP支付可以無需聯網,無需無線信號。只要手機有電,雙方就可以完成資金的轉移。其實這個就是NFC支付技術,這個設計為在一些極端情況下資金的劃轉提供了解決方案。這是現在所有行動支付、實體卡支付所沒有的,現有這些支付方式都必須依賴終端接入網路。

DCEP vs 虛擬貨幣

這裡虛擬貨幣是指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的各類公鏈原生token,DCEP與虛擬貨幣有很大的不一樣。

第一:法律地位。DCEP是法定貨幣,國家主權背書、執行貨幣職能的法定信用媒介。現有的所有虛擬貨幣都沒有任何主權信用背書,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法律承認它們是貨幣,只有部分虛擬貨幣(比特幣,以太坊、EOS)得到法律的承認,定性為數位資產(各個國家的法律界定標注不一樣,所以範圍不一致)。

第二:運作模式。DCEP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的運行框架,採取雙層運行體系(上層央行--下層商業銀行)。此外,DCEP保留現有得到貨幣政策的傳導方式,強化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是非常中心化的管理模式,有完善的監管體系。而現有的幾乎所有公鏈,都是採取去中心化自組織的形式,生態的發展由社群多數人的選票決定。

第三:稟賦特點。DECP是貨幣,它的功能不能超出貨幣的法律外延。但虛擬貨幣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稟賦特點-可編程性。原生token可以搭載智慧合約,使價值的轉移按照預先設定的規則自動執行。DCEP央行明確表示不可搭載智慧合約,使其異化成其他有價證券,保持貨幣屬性的純淨。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央行數位貨幣DCEP走進現實:一小步,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