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資本利得稅引投資者不滿 韓國財長:將按計劃推進加密貨幣徵稅
金色財經 meio / 何渝婷編譯
2021-04-28 08:20

據韓聯社消息,韓國將按計劃在明年對加密貨幣的資本利得徵稅。

韓國財政部長Hong Nam-ki週二表示,儘管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呼籲延遲對加密貨幣的資本利得徵稅,但韓國將按計劃在明年對其徵稅。當虛擬資產交易產生資本利得時,我們不得不通過徵稅來促進稅收平等。

值得注意的是,韓國政府計劃從明年開始對虛擬資產交易的資本利得徵收20%的稅。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的投資者,對該計劃表示不滿,聲稱當局應該採用與股票交易相同的稅收標準。目前,股票和基金投資者的資本利得超過5000萬韓元(約合4.5萬美元)就要納稅。

而在此前,據韓國《中央日報》報導稱,韓國國稅局已經將外國交易者的加密貨幣交易收益,歸入到了「雜項收入」。在韓國,「雜項收入」包括獎勵、彩券中獎等非常規收入,而來自房地產或股票交易的收益則被歸類為資本收益。如果按照韓國國稅局現行的做法,意味著每筆加密貨幣交易所都要收取取資本利得稅,同時每年還要再收取一次雜項收入稅。

將加密貨幣交易的收入置於資本收益之下,將要求政府從國內交易所獲得每筆交易記錄。韓國江南大學(Kangnam University)稅務學教授安昌南(Ahn Chang-nam)認為,韓國政府如果要瞭解每筆加密交易,在現實操作層面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應該將加密資產交易的收益歸類為其他資產。

對此,民主黨議員盧雄來(RohWoongrae)在4月27日表示,應該把對加密貨幣投資所得的徵稅時間,延遲到引入股票轉讓稅的時間(2023年)。他強調說:「目前,加密貨幣的收入還被視為類似彩券的偶然收入,但加密貨幣不是彩票,它更接近股票。明年徵稅為時尚早,而且在確保市場透明性和穩定性的情況下,徵稅相關基礎設施還不夠。到2023年前,應該完善相關基礎設施。」

除了徵稅措施,韓國還正在加強其加密貨幣監管,並對其金融服務委員會的所有員工施加報告要求。目前,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主席Eun Sung-soo已命令持有加密貨幣的FSC官員,在5月7日前提交他們的投資報告。據悉,需要報告的FSC人員包括那些管理虛擬貨幣技術發展的員工,負責起草和應用虛擬貨幣法律的員工,以及報告和管理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員工。

事實上,不僅是韓國,面對加密產業的熱度,不少國家紛紛考慮推出加密徵稅政策。

近日,印尼商品期貨交易監管局(Bappebti)正考慮對加密貨幣交易徵稅的計劃,因為公眾對加密貨幣的興趣日益高漲,尤其是在過去一年。該機構隸屬於貿易部,預計政府將對使用虛擬貨幣的交易徵收一種最終所得稅(PPh final),由在Bappebti註冊的13家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自動徵收。Bappebti負責人Sidharta Utama表示:「目前正在Bappebti進行內部審查,然後將與BKF協調,稅率尚未討論。

去年,菲律賓財政部長Carlos Dominguez也表示,該國正在考慮對數位經濟公平徵稅的法案。

此外,俄羅斯財政部對該國即將祭出的加密資產法,提出了新的修正案,可能會降低對加密貨幣納稅人的要求。

美國國稅局(IRS)在其最近發表的2020年1040號表格「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草案的指導說明中規定,如果納稅人免費收到任何加密貨幣,包括空投或硬分叉等途徑,則必須在加密相關問題中勾選「是」選項。

日本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被視為資產化價值,可以進行數位化轉移,也可以用於支付。從比特幣中獲得的利潤被視為業務收入, 因此,所有者要同時繳納所得稅和資本收益稅。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金色前哨 | 20%資本利得稅引投資者不滿 韓國財長:將按計劃推進加密貨幣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