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 AI & Blockchain》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專任副教授兼主任暨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召集人林盟翔:期望台灣發展CBDC之前,有更多監理沙盒及示範業務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ernest
2021-01-08 13:00

「從消費者的立場,期待業者跟政府趕緊針對加密貨幣做出具體的示範案例,進而從政策、法規及監理面向檢視與修正,未來CBDC的落地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專任副教授兼主任暨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召集人林盟翔,在第四屆《Hit AI & Blockchain》人工智慧暨區塊鏈產業高峰會表示。

從日本相關研究報告指出,CBDC有批發型(大型帳戶交易型)、零售型(直接型、間接型)、帳戶型、代幣型。

相對從我國央行的報告,則區分為「零售支付型」與「大額(批發)型」:前者是從實體現金邁向數位化之通用型CBDC;後者是從數位央行準備金朝向「代幣化」批發型CBDC。對照之前ICO至STO的監理發展上,二者能夠產生共同的火花其實是代幣(Token)。若STO真的能夠有項目落地,或進入監理沙盒或有試辦的項目時,相關風險與效益等資料數據可以藉由實驗機制得出,於通用型之選擇尚代幣化這個選項其實就是可以與批發型一起分階層進行實驗,縮短CBDC落地的時程,也能夠提供央行在零售支付型外國相關報告提到問題,於我國實行時可能遭遇的狀況進行監理應對。不過可惜的是,Token目前沒有透過實驗及示範,也無法從沙盒實驗去推敲零售或批發階段於我國市場之風險及影響,亦無法提前洞察法律制度配合上之可能遺漏,甚為可惜。

閱讀央行的相關報告,對於零售型與批發型之內涵、實驗已經告一段落的批發型之效果、即將展開兩年實驗與研究之零售型制度與狀態、CBDC未來推行與現金之併存或取代之規劃時程等,均還要等待央行之完整規劃實驗結果出爐後才能夠知悉,也期待相關制度規劃、實驗與落地前,能夠與消基會、金融科技院系等之消費者保護團體以及大學進行對話與交流,擔任消費者與央行之溝通平台與教育任務,共同保護消費者權利與實踐賦權,同時考量到正規金融與普惠金融應有之市場規劃與動態監理機制。

林盟翔接著提到,對於央行與金管會,許多人認為應該要有更積極創新措施,來回應民眾的期待。

觀察日本銀行法第一條規定:「日本央行之目的在於發行銀行券、通貨及金融調節,以及在前述目的下進行銀行與金融機構間資金交易融通與維護信用秩序。」對比我國中央銀行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央行經營目標在於「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

如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也因此在金融科技帶動破壞式創新的潮流下,央行金管會可能在內心充滿創新的思維,仍必須依法平衡風險與促進金融穩定,有序地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但仍呼籲主管機關,可以更大膽地在已核准沙盒實驗以及試辦項目之經驗上,主動積極地讓更多創新進入監理沙盒試驗,例如代幣型CBDC及其可能影響範圍、以CBDC進行STO交易之實驗、帳戶型多階層限額與比率等項目。

「唯有在監理沙盒實驗與試辦項目中,讓業者與主管機關進行對話溝通,以公私協力之方式進行監理協作,取得風險平衡、金融穩定與促進發展之共識,才能讓金融科技創新加速落地」林盟翔是這樣認為。

對照日本、新加坡已經有相關試辦、沙盒實驗之先決條件,是遵法與受高度監管,這部分台灣在觀念上仍然需要透過教育及賦權加強溝通;如果不願意透過實驗做出成果,勢必無法讓消費者知道結果,這也是身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倡議者及金融科技教育家,不可迴避之重擔與任務。

從消費者權益之立場,試舉應梳理三個關鍵議題。

第一,CBDC隱私權的爭議,日本研究報告指出,目前一般金融交易上,金融服務業會取得個人資料與交易相關資料,可是在CDBC架構下,還會消費者看到何時交易、購買金融商品的價值等「商品或服務品項價格」等詳細具有高經濟利益價值之交易資料,會被CBDC的發行者取得,若是由央行取得或指定之金融機構取得,其使用與競爭上之監管應如何進行,以及這部分可能與現行個資法相關法規之衝突,均有加以檢視之必要。

第二、CBDC之導入應該要注意現金流通費用下降、改善貨幣政策之連鎖效應、數位與整合交易提供企業會計處理簡化、國內外金融機構更安全與效率之交易,商業交易關係之穩定與信賴、競爭技術之寡占防止、AML/CFT之遵循。

第三部分,則牽涉利率與限額之搭配措施。我國修法最高約定年利率20%往下調降至16%,在借貸方面,林盟翔所擔憂的問題,在原本既有20%體系之下,在銀行相對弱勢的借款人,即使調降至16%是否有機會能夠維持條件進行借貸?若無法,則未來CBDC出現之後,金融機構支出成本理論上應降低之下,是否有機會維持條件借貸?若仍然是否定的,普惠金融指標是否已有配套措施以因應?若此類借款人擴散到民間融資或及至轉為地下不法融資管道時,應如何透過監理導正此難題,也是主管機關與消費者共同應特別注意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