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寒冬降臨,為何遊戲公司對Token情有獨鍾?
肖颯/張詠晴編譯
2018-12-04 16:40

 

作為互金圈裡的人,我們很少關注其他圈子裡的故事。最近,偶然總結了一下,發現自去年初到9月4日,再到今年通證化流行,似乎都有遊戲公司的影子。上周,一位遊戲產業的老兵請颯姐吃飯,說著說著就哽咽起來,每個產業都不容易,那我們也來聊聊這個話題。

 

遊戲產業的寒冬也來臨

 

曾幾何時,手游是多麼熱鬧的產業,颯姐在抖音瀏覽短片,不時會蹦出一個遊戲,貌似挺好玩。有一次,無意中點開了一個古裝情景劇為主題的手游,發現不適合自己,結果卸載困難,各種設置障礙,讓我覺得很無語。後來,我才知道,如今遊戲產業的日子不好過,不願意丟掉任何一個用戶是他們真實的心態。

 

2018年3月開始,中國網路遊戲版號的審批被暫停了,大量資金注入,泡沫甚囂塵上的遊戲產業,一下子尷尬了。這就意味著,新開發出來的遊戲很難商業化運作,沒有商業化運作,資本熱錢怎麼受得了?!

 

根據《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我們可以看出,只有透過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審批,獲得版號的網路遊戲才能正式上線營運和商業化運作。當然,這同時催生了,網路遊戲版號的掮客,買賣版號,在買賣雙方進行資訊撮合。

 

2018年8月底,產業監管機關又提出「總量調控」,對於網路遊戲的數量進行嚴格控制,對於未來預期,各方表示暫不能判斷,我們認為,未來遊戲產業的管理不會大規模放開,可能會進一步收緊。

 

Q幣,是大家評判的標準嗎?

 

遊戲圈裡的朋友來談,總是會說,憑什麼人家可以發Q幣,我就不能發X幣,其實,不在於明面上怎麼描述,在於實質是個什麼東西。

 

Q幣在遊戲世界裡進行流轉,法律定性為:虛擬財產。如果其他遊戲公司想要發這種僅在遊戲世界流轉,可換裝備的虛擬財產,我們不會反對。但是,我們反對的是ICO,發行原生代幣到各大交易所進行炒作。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ICO發行原生代幣是一種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我們認為,發幣的目的不是為了使用,而是為了募資和炒作,這是中國法律不允許的。

 

也就是說,叫什麼名稱不重要,要看「行為實質」。正如有一位記者朋友,非要詢問颯姐某大公司發行的一種幣是不是「虛擬貨幣」,我說嚴謹的法律上的「虛擬貨幣」,跟您想挖某公司負面的「ICO類型的幣」是不同的。

 

且不說中國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文件並未給虛擬貨幣一個明確的內涵和外延,就法理上解釋「虛擬貨幣」的定義更傾向於「法幣的互聯網化」,而不是「搶到鑄幣權」的民間主體自行發的某種具有一般等價物的「物」。

 

因此,還是那句話,凡事實事求是,從法律出發,也許法律不完美,也許市場主體很投機,我們也要拿既有法律測量,而不是主觀臆斷。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巴比特專欄 | 為何遊戲公司對token情有獨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