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具有什麼樣的人文和社會價值?
weidaran/張詠晴編譯
2018-10-26 07:00

我認為中本聰到底是誰,他創建這個「世界」 規則的目的何在,並不是最值得我們關注的話題,一百個人讀哈姆雷特(中本聰)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中本聰)。在區塊鏈世界的邏輯裡,中心、權威、首創者、精神領袖,都不應該成為我們關注的焦點。

 

關注區塊鏈的人動機各不相同,有想靠其投機賺錢的商人,也有對金融和技術創新感興趣的金融從業人員與Coder Geek,還有就是無政府主義者、自由主義者等熱愛區塊鏈背後所蘊含的意識形態的人。

 

信任,其實就是彼此相信對方不做出傷害到我的詐欺和違約行為。信任產生包含三個層面,一:對方沒有詐欺的動機;二:對方有詐欺的動機,卻不敢或不願真的去行動;三: 對方不僅有動機,還真的做出詐欺行為,但由於各種客觀原因,沒有對我造成傷害。

 

傳統的防止詐欺的方法,針對這三個層面,佈局了一些制度設計。第一層防心魔靠的是道德教化,不讓你產生違約的動機,第二層靠第三方強權,不管是法律還是暴力,都在提升違約成本而阻止你展開行動。第三層是外部補償,比如買保險,由第三方補償來規避風險。

 

但我們發現,這些制度設計,都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個人的自由意志。我們得去遵守一些有侷限性的「道德規範」,活在他人的評價體系裡;我們要依賴第三方權威,否則無人幫我們申冤和規避風險。這依賴的是一種中心化的思維方式。

 

而區塊鏈技術,是對個體自由的極大伸展。個體不僅可以保留詐欺的動機,甚至可以真的採取詐欺行動,然而最後一道防火牆(區塊鏈機制),可以消解節點的詐欺和違約,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可能性。

 

解除第三方權威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徬佛聽到尼采說「上帝死了」一樣令人激動。

 

19 世紀時,便有人說:「上帝是一個無用而且很花錢的假設,因此我們不需要他。」儘管沒有了上帝,我們依舊要共同遵循某些規則,只是這些規則不再來源於「超驗」的上帝, 而是基於對科學和個人理性的共識。

 

擺脫對他人的信任而達成合作,也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彷彿為「他人即地獄」的困境找到了出口。設想,如果圍攻拜占庭的將軍們可以聚在一起開會,我們會看到一場爾虞我詐的鴻門宴。

 

人在群體生活中為了達成共識必須得主動(基於道德、同情等)或被動(迫於法律、暴力)而妥協。很多公共美德,如「誠信」、「寬容」、「互助」,本質上只是為了減少人們在交往中產生的摩擦,而進行的制度設計,個人不得不出讓一部分的自由意志,來達成合作。

 

為了整體的「和諧」,我們都得背負道德、習俗的十字架,戴上面具示人。有沒有可能透過設計一個機制,讓我們更真實的面對自己的「私心」和「雜念」,在交往中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呢?

 

我認為是可能的,在「私心」方面,亞當·斯密透過建立「市場機制」這一套基礎協議,假設每個人都只是從自我出發,最大程度的追求效用的「自私的人」,我們不需要偽裝成「禁慾系」或願意為了集體無私奉獻的「螺絲釘」。

 

沒有「合作社」監督你每日做工;也不需灌輸「勞動最光榮」之類的道德教化。只要搭建了市場和價格機制這一基礎協議,個體和集體利益就不再是彼此衝突,而是相互促進的。

 

中國的改革開放,便是認同了市場機制這個「基礎協議」的偉大嘗試,事實也證明自由競爭是一種主動的機制,「群集智慧」遠遠超過了「中心智慧」的財富創造能力。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區塊鏈大革命:從互聯網金融到個體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