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相關條件才能豁免!如何依據Reg A+申請豁免?
標準共識/張詠晴編譯
2018-12-18 17:40

 

什麼是 Reg A+ ?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任何證券的發行或銷售只有兩種合規方式:1. 在 SEC 進行證券登記註冊;2. 滿足相關法規獲得豁免。

 

而豁免的相關法規目前有四項相關法規:Regulation D、Regulation S、Regulation CF、Regulation A+。(嚴格說其中 Regulation A+ 的流程與IPO相似,仍需要 SEC 審批)

 

Regulation  A+(以下簡稱「Reg  A+」)是其中一種豁免法規,Reg  A+ 中的 「A+」是指 2015 年 SEC 在原來的 Regulation A 條款上做的修訂。而 Regulation A 是基於1933《聯邦證券法》制定的發行豁免具體規則。

 

如何依據 Reg A+ 申請豁免?

 

發行人需要向 SEC 提交 Form 1-A,表格透過 SEC 的 EDGAR 系統提交。  Form 1-A 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 XML 格式的表單,主要提供的是發行人和所發行證券的基本相關資訊,下圖僅部分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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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包括必須披露內容的正文和財務報表的文本附件,這一部分包括向投資者提供發售函(offering circular)的文本內容,還有財務資訊的披露,如一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兩年收入情況,外加必要時在中期提供最新收入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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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財務資訊都必須依據一般會計準則(GAAP)進行準備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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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這部分就是披露財務資訊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 Tier 2 層級需要提供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最近兩年)

 

第三部分: 文本附件,包含簽名、索引和索引項。

 

標準共識分析

 

可以看出,透過 Reg A+ 豁免的披露義務與 IPO 十分相似,都要準備分發發行說明書(offering statement)和發售函(offering circular),但是 Reg A+ 豁免畢竟免去了SEC 註冊(僅是免於註冊而非免於監管),與註冊證券相比,發行人需要承擔的資訊披露義務還是更輕一些。

 

另外,Reg A+ 豁免可以公開宣傳,對發行對象沒有人數限制,最高可以募集 5000 萬美元,這些都是比較優勢。綜上,對於缺少融資經驗、對相關豁免法規不熟悉的企業,應該尋找類似標準共識這樣的機構深入瞭解以後再進行相關操作。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STO走不通?一文詳解Reg A+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