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貼標籤!其實「共識」並不等於「共管」
夏柱海/張詠晴編譯
2018-09-27 14:30

很多人都為區塊鏈技術貼上了「去中心化」標籤,並為此歡呼喝彩。這些人確信區塊鏈的共識機制是一切的基礎。理所當然的認為區塊鏈的管理制度,也應該像「共識機制」一樣,必須採用「共管機制」,實現理想化的共治,因而也堅決抵制任何「中心化」提法和建議。

 

但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甚至是理想化,稍有不慎,就會導致區塊鏈的分裂和混亂。2016年,比特幣技術團隊Bitcoin Core和礦工針對交易堵塞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方案,前者主張透過隔離見證以及閃電網路來解決堵塞問題,後者則認為,應盡快擴大區塊的大小,以容納更多的交易。雙方爭議不休,難以達成共識。最終經歷共識的破滅後,於2017年走向了分裂,形成BTC和BCH兩個幣種。

 

還有一些人,他們非常認同區塊鏈鏈上的投票機制。比較經典的案例是2016年「The DAO」項目。最終的結果,以太坊基金會不得不進行硬分叉以解決「The DAO」問題。但社群對分叉的處理手段有不同意見,此次事件後出現了ETH和ETC兩種以太坊區塊鏈。

 

可以看出鏈上的管理機制有著明顯的不足:投票參與度低,因而投票的結果可能只反映出少部分人的意見,往往不具有代表性;其次,以挖礦為代表的區塊鏈共識機制,很容易造成交易所、礦池等機構獲得不相稱的權力,可以左右投票結果,造成事實上的「中心化」結果。

 

產生這些現象的根源,是因為確信:共識=共管。

 

在搞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弄明白為什麼要有區塊鏈的管理機制?目的何在。區塊鏈管理機制可能是對區塊鏈技術的升級、改造,抑或是對某些基礎規則、參數等的調整。其本意和目的,肯定是為了解決區塊鏈技術當前存在的問題。

 

在我看來,區塊鏈的共識機制在某種程度上,就像一個國家的憲法。憲法是不可能包含太多細則的,沒辦法形成共管,必然會有很多的法律法規對憲法進行補充說明、解釋和細分。對特殊的產業和場景還需要針對性立法,而這些就相當於管理區塊鏈的手段。

 

每個人的背景、認知是不一樣的,專業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必然也只能是少數有專業背景的人來參與,形成不了共管。同理到區塊鏈的管理上,也一定是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須投票,堅持共管共治必然什麼也做不了,是注定要失敗的。

 

下篇連結:去中心化其實不存在?區塊鏈可能得接受「泛中心化」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區塊鏈領導幹部讀本》解讀系列——區塊鏈監管『共識≠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