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真的是法律?你夠瞭解智慧合約了嗎?
Libert/張詠晴編譯
2018-10-01 17:05

如果所謂的「智慧合約」在傳統法律體系中的可執行性(Enforceability),仍處於灰色地帶,那麼它有什麼用呢?

 

大多數人會認為,此類棘手的問題,會成為實施智慧合約技術的主要障礙,必須將它們加以調和,這樣這些機制才能夠自由地應用於傳統商業環境中。

 

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數位商務商會(Chamber of Digital Commerce), 以分散式帳本和區塊鏈領域中公司的利益為出發點,發表了一份具有開創性的,關於智慧合約之可執行性的白皮書,其中對智慧合約的誤解進行了澄清,並為技術人員和法律工作者,建立了可以借鑑的定義和法律基礎。

 

數位商務商會的創辦人兼總裁佩里安·博林(Perianne Boring)表示,人們對智慧合約技術的使用,仍存在誤解,尤其是其當涉及到法庭上的可執行性裁決時。他強調,該報告作出了迄今為止最全面的嘗試,試圖解決這些問題。

 

智慧合約的定義是:一段自動執行的電腦代碼,一旦預定的條件得到滿足,便可以將交易結果寫入分散式帳本或區塊鏈中,它是新興的區塊鏈生態系統中,最基本的組成部分之一。

 

智慧合約具有提升金融服務、醫療保健和能源等部門效率的潛力,特別是在與人工智慧、物聯網和機器人流程自動化等其他新興技術相結合時,這種潛力更加明顯。

 

該報告由數位商會的智慧合約聯盟工作小組匯編,報告中闡明了什麼可以被認為是智慧合約,什麼不是智慧合約。它指出「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智慧合約既不特別智慧,也不能當作合約使用,而應該被視為一款軟體應用程式,只要參與方選擇執行,它就可以具有契約的性質。」

 

尤其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智慧合約必須滿足傳統合約的三個要素。要約必須由發起方提出,必須經對方協議並同意條款,交換的承諾也必須經過「討價還價」,這意味著某種形式的價值,必須在現在或將來進行轉移。

 

該報告更進一步提出了許多有關執行性的問題,如當事人身份的確定、普通法與民法管轄權之間的條款變更和處理。例如在美國和西班牙,同一個合約可能被以不同方式對待等。

 

該報告還駁斥了美國亞利桑那州和田納西州等個別州,創建自己的智慧合約,並試圖授權法律的嘗試。其總結道,現有的《統一電子簽名法》(Uniform Electronic Signatures Act)和《全球暨國家商務電子簽章法》(Electronic Signatures in Global 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已經承認並允許使用區塊鏈技術作為電子簽名和電子記錄,其已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該報告的主要撰寫人之一米倫·阿帕里西奧(Miren Aparicio)是一名律師,也是世界銀行的前顧問。

 

他強調,對於運用分散式帳本的軟體應用程式,還需要澄清責任機制問題,以便為主流應用做好準備:「法律已經準備就緒。我們不需要根據州法律對智慧合約進行具體立法,依據電子商務法即可。這意味著代碼可以是法律,但開發人員在編寫智慧合約代碼時,仍然需要律師,並且應該持謹慎的態度。」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代碼真的有法律效力嗎? 數字商會報告澄清有關智能合約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