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洋之隔:美國與歐盟的加密貨幣監管為何相差這麼大?
區塊鏈鉛筆Blockchain / 作者:Noelle Acheson / 譯者:Maya / 何渝婷編譯
2019-01-23 17:18

我們來看看歐美的金融監管機構:在美國,金融監管機構在政府關閉期間沒有薪水,而且當他們最終重新開始工作時,他們還有堆積如山的事務需要處理;而在歐洲,聯盟日趨分裂,資本市場脫節,大量的新規則滲透到權利的迷宮中。

 

現在,讓我們來比較一下大西洋兩岸的截然不同的加密資產監管方案。

 

雖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考慮更宏觀的產業版圖,並致力於制定覆蓋全產業的規則,但它也在發布判決以及懲罰性罰款。去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共執行了18項數位代幣相關行動,而2017年的數字為5項。

 

然而,歐洲方面似乎更關注於對更宏觀的產業版圖的設想。歐洲各國正在考慮決策過程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結構。他們正在組建委員會,建議涉及各個部門分支,目前正為審議工作做準備。看上去,歐洲永遠只是在考慮如何監管數位資產,而不是如何把政策落到實處。

 

舉個例子,本月早些時候,你可能已經注意到歐洲銀行管理局和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都在呼籲,在歐盟範圍內實施更多的加密監管。

 

從表面上看,這似乎就像電影愛好者已經熟悉的文化差異:美國大片快速、動作密集的方式,與歐洲獨立音樂周到細緻的風格。

 

但事實遠不止於此。這些差異實際上深植在其法律結構和傳統中,並突出了針對如何監管新一類加密資產,達成一致難以置信的困難。

 

深層的根源

 

歐洲法律以《拿破侖法典》或《民法》為基礎,其中一切都受到預先制定的法律或行政決定的約束。編纂法規佔主導地位,監管通常比現實需求更加全面,這也使其不那麼靈活。

 

然而,其目的是制定一套統一的規則,以涵蓋所有可能性並促進居民的和諧共存。

 

美國法律則是基於「普通法系」,法官在決策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並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規則,通常(但不總是)基於以往的裁決。

 

另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歐盟需要響應主權國家的需求。歐盟作出的許多決定都必須得到成員國家的批准,這就使這些國家能夠根據各自的國家利益,從更大程度上暗中顛覆歐洲範圍內的計劃。在自上而下的區域基礎上完成工作是非常、非常困難的。

 

更重要的是,在歐洲,證券法總體上仍然是以國家為單位的。儘管是當前歐洲經濟委員會的優先事項之一,但對資本市場聯盟的推動目前進展緩慢:自2014年以來該委員會提交的13個基本立法文本中,只有3個已被採納。

 

而現在時間已經不多了:目前5月已經是最後期限,而對英國脫歐的擔憂加劇,以及再次發生金融危機的可能性而引發的緊迫性,似乎並沒能加快該委員會前進的步伐。

 

在美國,州政府與聯邦機構之間的關係更為簡單。最高法院執行聯邦法律的長期歷史,令不同的機構有可能在幕後彼此合作,推動政府監管。

 

不同的速度

 

因此,儘管對於美國監管機構缺乏明確性,及其緩慢的逐案處理方法的挫折感是可以理解的,但人們也不必過於憂心,至少在美國整個流程並不像在歐洲那樣冗長。與美國資本市場的龐大規模相結合,這就意味著所有人都在關注美國證交所將對加密資產採取怎樣的措施。

 

然而,這並不是說歐盟沒有認真對待加密資產。ESMA上周公布的報告披露了成員國監管機構長達數月的調查結果,旨在確定數位代幣的通用定義和參數。它還強調了當前監管方面的差距,並建議採取措施以消除這些差距。然而,區域性的證券機構認識到許多潛在的解決方案超出了其職權範圍,這意味著要實際敲定措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與此同時,我們可能會看到歐洲各個國家各自採取嘗試性措施,允許在受監管的交易所發行加密資產。然而,當地市場較小的規模,以及管理交易所和托管的碎片化規則,可能會限制在歐洲發行的代幣,這尤其是因為依賴於更廣泛的市場而建立的網路效應,本就是衡量代幣價值的基本因素。

 

另一方面,在美國,隨著未註冊的證券發行受到懲罰,上市提案被審查,並對未來的預期給予明確指導,美國證交所可能會在2019年採取一系列行動和聲明。雖然這可能會影響世界各地的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並使該產業迎來一個更全面的監管框架,但區域差異和各國政府的考量很可能使之成為一廂情願的想法。

 

然而,即使是令人失望的進展總也聊勝於無。阻礙龐大經濟集團良好意願的結構性障礙,以及更加敏銳且「對加密貨幣友好」的轄區規模縮小,將鞏固美國作為更安全、流動性更高的數位貨幣市場之一的地位。而其監管機構則有機會開啟加密資產監管的先例。

 

讓我們期待美國政府能盡快恢復工作吧。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一洋之隔:美國與歐盟的加密貨幣監管為何相差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