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亞洲7個國家和地區,正在完善加密貨幣相關立法
張詠晴
2019-12-03 10:55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全球法律研究中心近期發布報告稱,新加坡、馬來西亞、蒙古等8個國家和地區,對加密貨幣的持有和交易,抱持開放態度,且尚無針對加密貨幣專門立法;日本、韓國、泰國等7個國家和地區,正在完善相關立法,並主張採取「動態監管」。

 

對此,亞洲開發銀行專家建議,高質量的加密資產監管,有助於金融業創新發展,監管要透過建章立制、增強公信力、消除官僚主義、強化國際合作和政策協調等手段,來實現金融科技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