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規則明確,立陶宛央行發布虛擬資產與ICO新規
cointelegraph.com / 譯者:嚴茹 / 何渝婷編譯
2019-02-21 17:10

根據立陶宛銀行(Bank of Lithuania)2月14日發布公告,更新其在虛擬資產和首次發行代幣ICO方面的立場。

 

立陶宛銀行最初於2017年10月發布了一份文件,詳細闡述了其對ICO和數位貨幣的立場,並明確了如何以及何時可以使用虛擬資產進行支付。該文件還規定了金融市場參與者如何,以及以何種條件設立虛擬資產投資基金。

 

最近的文件顯示,銀行並未對其基本原則進行修改,強調FMP仍應將其金融服務活動與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分開,不應參與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活動,或提供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服務。

 

該政策仍然不允許FMP透過虛擬資產接受支付,但提供了使用第三方服務的可能性。支付給FMP帳戶的款項只能使用法定貨幣。

 

該銀行目前的立場允許為專業投資者創建包括viritual asset在內的金融基金。禁止FMP接受有或無利息償還義務的虛擬資產。該銀行還強調,FMP不得發行虛擬資產貸款或接受虛擬資產作為抵押品,除非它們被視為有價證券。

 

去年10月,立陶宛監管機構舉辦了一場研討會,研究ICO對該國經濟的「威脅和潛在利益」。當局隨後表示,在過去的18個月ICO交易量高達5億歐元(折合5.67億美元),並要求採取更嚴厲的反詐欺機制。會議指出,「根據ICO的數據,立陶宛是世界上經濟成長最快的國家之一,經濟成長率高達305%。」

 

去年6月,立陶宛發布了關於ICO新的、全面的「準則」。在涉及稅務、會計和反洗錢等廣泛監管方面,議員們似乎特別指出,ICO代幣的「授予利潤或治理權」是決定其是否構成證券的關鍵因素。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監管規則明確 立陶宛央行發佈虛擬資產與ICO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