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取自立法委員 江永昌 臉書粉專)
知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JPEX 近年積極拓展港、台等市場,透過請大咖藝人為其代言、主辦拳賽等方式吸引大眾目光,未料日前 JPEX 遭香港證監會點名未持有牌照,且推廣手法涉及詐騙,引起社會一片譁然及投資者恐慌。
這幾天包括香港藝人林作、網紅「陳怡」等都因涉 JPEX 吸金案被捕,台灣區代言人陳零九也深陷割韭菜風波。面對 JPEX 這樣的境外交易所,台灣金管會將於本月底前釋出的「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之指導原則」,能否發揮實際效用來保護投資者?
「境外交易所來台落地一定要遞交聲明、註冊為一般公司,才能營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但現在主管機關對此並無明確規範!」立法委員江永昌在接受《幣特財經》採訪時表示,即將出爐的指導原則並無對境外交易所有任何規定,甚至連專門給外籍人士看的英文版本規範及申請資料都沒有,顯見如今主管機關對境外交易所的態度曖昧不明。
指導原則太「虛」!必須讓金管會先有法源依據
江永昌表示,雖然自己樂見台灣行政院終於在今年 3 月,將金管會確立為虛擬資產監理的主管機關,但從實際面來看,月底前金管會將推出的虛擬貨幣 10 大指導原則,僅包含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上下架審查機制、資產分離、強化透明度、資訊揭露、強化內稽內控等做規範,事實上「薄弱又虛幻」。(詳細報導請見:金管會月底前公布虛擬貨幣10大指導原則!台灣虛幣監管現況一次看)
「這就是為什麼明天我將會推出台灣第一部虛擬資產專法草案!」江永昌說,即便金管會已於 2021 年納管虛擬資產業洗錢防制業務,要求國內業者應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以下稱AML/CFT)措施,但難道業者在從事虛幣相關業務時,永遠要以「不觸法」的被動思考為主要考量,想著如何避開期貨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而不是主動去符合法規要求嗎?「不是避開現有法律就好,我認為台灣現在該是時候,好好在虛擬資產領域踏出一大步了!」
江永昌進一步說明,目前已有 25 家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已完成洗錢防制的法遵聲明,另有 27 家正在補件申請,然而目前主管機關尚未嚴格限制民眾使用未落地的海外 VASP 平台,也未明確規範業者應在何時完成相關要求,「到底這個指導原則有沒有強制性、明確罰則以及開始開罰的時間,才是金管會應清楚交代的!」
談到為何願意在任期結束前,主動扛起提專法的重擔,江永昌說,現在產官學界缺乏一個完美共識,包括虛擬資產的分級規模、分類樣態、受監管時業者要付出的成本、法規到底要強硬或彈性到何種程度等,各界都有不同看法,因此他與多個協會合作,在參考多個國外版本後,以強化虛擬資產業者之監管、促進虛擬資產業者合規意願,以及完善虛擬資產投資人之保障等為三大目標,提出我國第一部虛擬資產專法草案。雖然不甚完美,但希望至少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也期待在未來舉辦的公聽會中,各界對其提出指教並作修正,最終將專法雛形雕琢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模樣。
至於為何是採擬定專法,而非將虛擬資產納入現有法規中,江永昌指出,如此一來就不會有虛擬資產究竟是貨幣、證券還是金融商品等的法律定性不明的問題,也不會有各機關局處互踢皮球的情況產生。
新局+專法:組織法及作用法堆疊,方能帶來提升!
考量到虛擬資產的金融應用發展變化多端且快速,公家機關恐怕沒有足夠的產業知識可管理虛擬資產,且金管會證期局本就公務繁忙,再攬下虛擬資產監理業務恐怕需要多增加人力、物力才能負擔。過去江永昌就曾提出 「金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向金管會建議除原有的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外,再增設第五局「虛擬資產局」,以「專責單位」角色執行虛擬資產投資人保護、監督管理、洗錢防制等相關業務,該提案已在 4 月 21 日提出,並於立法院通過一讀。
「我的想法是層層堆疊,透過虛擬資產局與專法並行推動,加速產生實際效果!」江永昌特別強調,自己現在的策略是一邊在推組織法,一邊推作用法。若是一邊的進度落後或面對阻礙,那就先在另一邊多著力,相信這是讓產業在短時間內快速提升的最佳解方!
江永昌也期待,透過初版虛擬資產專法草案的提出,能起到與政府直球對決的作用。除非政府有膽說虛擬資產及區塊鏈技術只是曇花一現,否則他認為面對新興科技,無論政府或民間都應提早作為。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