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地媒體報導,峇厘島將打擊在酒店、餐館、旅遊目的地、購物中心和其他地方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外國遊客。
峇厘島州長 Wayan Koster 周日表示,外國遊客行為不當、從事簽證許可中不允許的活動、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以及違反其他規定的行為,將得到堅決處理。嚴厲的措施包括驅逐出境、行政制裁、刑事處罰、關閉營業場所和其他嚴厲制裁。
Koster 表示,印尼禁止使用印尼盾以外的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是指 2011 年第 7 號貨幣法。根據 2011 年第 7 號法律,如果使用印尼盾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貨幣,則可處以最高一年的監禁和最高 2 億印尼盾(約合13,300 美元)的罰款。
本文為火星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峇厘島將打擊使用加密貨幣支付消費的外國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