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美國SEC正在對幣安的BNB進行調查
比推 Bitpush News-Amy Liu / 何渝婷編譯
2022-06-07 11:45

(取自Binance twitter)

《彭博社》日前援引內部消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正在審查幣安(Binance)的BNB代幣,是否屬於未經註冊的證券發行。

幣安於2017年7月進行了首次代幣發行 (ICO),該交易所共籌集了1500萬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調查該公司及其BNB代幣的起源,BNB現在是世界第五大代幣。對幣安來說,這可能是一個令人不安的事態發展,因為它在華盛頓面臨多項調查。

SEC已經對ICO採取了數十項執法行動,其中涉及發行虛擬貨幣來籌集資金。

幣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不宜針對我們與監管機構正在進行的對話發表評論。」該公司補充說,它正在與當局合作,「我們將繼續滿足監管機構設定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資者購買虛擬貨幣來為公司或項目提供資金,並打算從這些努力中獲利,則該虛擬貨幣可能屬於SEC的管轄範圍。該決定基於1946年美國最高法院,對投資合約的一項裁決。

幣安經營著世界上最大的交易所,該公司表示,它不是在任何一個國家註冊的,但在全球各地都有分支機構。《彭博社》此前曾報導稱,幣安面臨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國稅局的調查。

募集資金

在BNB於2017年推出之前,幣安在一份白皮書中闡述了其計劃。該文件稱,其發行量將限制在2億枚,其中一半的代幣通過ICO出售,ICO在世界各地的多個平台上進行。

另外8000萬將留給幣安的創始團隊,其中包括億萬富翁執行長趙長鵬。

在《彭博社》審查的白皮書中,幣安表示,ICO籌集的資金中有多達85%將用於建立和行銷幣安的全球交易所,它沒有提到對誰可以參與的限制。

為了吸引投資者使用BNB,幣安為使用代幣支付的交易者提供了較低的費用。它還以該貨幣向許多承包商付款,其中一名美國居民表示,他說他在ICO期間購買了BNB,這一細節可能是SEC在任何情況下主張管轄權的關鍵。

SEC的執法調查可能不會導致監管機構起訴公司或個人,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涉及BNB的調查可能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得出任何結論。

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除了BNB,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在調查幣安內部人員可能存在的交易濫用行為,以及2019年成立的美國子公司Binance.US是否適當地從其全球同行中分離出來。

Binance.US

另一位消息人士表示,SEC還在關注由幣安執行長趙長鵬,擁有或部分擁有的造市商公司,監管機構希望瞭解趙長鵬對 Binance.US 的所有權以及Binance.US,是否展開經紀自營商活動,SEC的重點之一是Binance.US是否完全獨立於幣安全球交易所,以及員工是否可能參與內幕交易。

幣安強調,Binance.com和Binance.US 「是獨立的實體」,前者只面向非美國用戶。該公司表示,「Binance.US是一個專注於美國的獨立交易平台,通過提供符合美國聯邦和州法規的產品和服務為美國用戶提供服務」。

Binance.US在另一份聲明中表示,它「致力於維護最高的合規標準」。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加密貨幣迅速崛起,BNB的價值飆升,該代幣目前價格約300美元,市值約為485億美元。

它也是幣安不斷擴展的加密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該生態系統現在包括從數位錢包到其區塊鏈。

BNB

最近,作為其區塊鏈更廣泛品牌重塑的一部分,幣安將BNB的全名從Binance Coin更改為Build and Build。該公司表示,之所以做出這些改變,是基於用戶的回饋,即「需要進一步鞏固鏈的去中心化性質,並加強社區對鏈的治理。」

該公司還放棄了ICO白皮書中規定的計劃,即每季將交易所利潤的20%用於回購BNB。

趙長鵬在2020年的一篇部落格文章中表示,做出這一改變是對法律建議的回應,「在某些地區可能被誤解為證券」。

如果認定BNB是一種證券,幣安可能會陷入與Ripple Labs Inc.類似的境地。在監管機構於2020年12月起訴該公司及其兩名高管,涉嫌在銷售一種名為XRP的加密代幣時違反規定後,Ripple與SEC陷入了一場激烈的法庭鬥爭。

Ripple認為,代幣是虛擬貨幣的交換媒介,而不是證券,SEC的法律理論存在缺陷。

自2021年4月上任以來,SEC主席Gary Gensler表示,幾乎所有ICO都是證券,應受其機構監管。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彭博社:美 SEC 正在對幣安的 BNB 代幣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