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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去年年底,刑事局於桃園破獲一起虛擬貨幣以太幣(ETH)挖礦竊電案件。此後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一名台電稽查人員行跡可疑,疑長期收取竊電大戶的非法賄賂,利用職務之便與稽查制度的漏洞,替竊嫌規避鉅額電費,台電粗估損失超過上億元。目前台電已將該員工停職處分,警方也於12日逮補這名員工,並將其移送法辦。
事實上,這類竊電挖礦案件早已非第一次出現。近年來,由於比特幣價格的上漲,區塊鏈產業逐漸為人所知。早期藉由挖礦,所創下的暴富神話,也讓許多人紛紛投入礦工大軍的行列。
然而,隨著挖礦難度的提高,以及熊市的到來,從前「躺著賺」的挖礦,漸漸無法為礦工提供暴利,反而催生了耗費大量電力的大型礦場,也讓不肖份子動起歪腦筋,開始透過竄改電表、偷電等惡意挖礦行為,試圖規避電費成本。
郊區透天厝成比特幣挖礦場
根據聯合新聞網,台電人員於今年檢測電表時,察覺兩間透天厝的電表有異,測量後發現用電量極高,半年內電費總計高達1000萬元,懷疑有人非法竊電,便向警方報案。經警方上門搜索,突襲了這兩處機房後,查扣價值500萬的370台挖礦機組,並將王姓、陳姓二位嫌犯逮捕歸案。
專長用錯地方?水電工租公寓挖礦
根據ETtoday,去年六月,桃園一名水電工利用其專長,承租公寓、偷接台電公用電路,並在舊公寓內裝設124台挖礦機,透過挖礦來謀利。然而因挖礦的耗電量驚人,導致電腦運轉噪音過大、公寓溫度飆升,鄰居憤而檢舉。警方破案後,以觸犯竊盜罪、電業法將該名水電工移送法辦。台電也在調查後,向其求償550萬元竊電損失。
嘉義縣東石鄉地方聞人涉嫌兩度竊電挖礦
根據自由時報,嘉義縣東石鄉地方聞人黃石吟,2016年曾因涉嫌竊電挖礦,而被判刑8個月。去年八月,嘉義地檢署獲報黃石吟疑似重操舊業,又有竊電行為。經警方會同台電人員前往搜索後,台電人員發現電表被動手腳、線路電箱也被改造。檢方認為,黃石吟持續透過竊電,來提供挖礦機電力,因此查扣機台。然而黃石吟則堅稱,挖礦機並非賭具,是合法進口,檢警不應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