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本聰再遭打臉!美國版權署:從未認可你是中本聰
比推BitpushNews-Xiu MU / 何渝婷編譯
2019-05-23 10:30

昨日,美國版權署網站上公布了備受爭議的Bitcoin SV,其主導者Craig Wright申請註冊比特幣白皮書以及早期比特幣程式碼版權的消息。這一消息引發了加密貨幣Bitcoin SV的大漲,並在加密社群中引起爭議。據金融時報報導,美國版權署已表示,並不認可Craig Wright為比特幣的創建者「中本聰」。

 

昨天在該消息傳出之後,Craig Wright的支持者認為這是證明其身份的關鍵舉動,其稱,「Wright已經獲得了著名的比特幣白皮書和大部分比特幣原始程式碼(V0.1版本)的美國版權註冊。重要的是,美國版權署發布的資訊表明,Wright是白皮書和原始程式碼的作者,其使用了筆名『中本聰』。這是第一個政府機構對Craig Wright的認可,他就是比特幣的創造者中本聰。」

 

不過顯然事實並非如此。美國國會圖書館下屬的美國版權署,並不會對給定作品的作者進行「認可」。版權登記是標準流程,版權署不會調查註冊版權人的身份。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應向美國政府證明其提交的資訊是真實的。

 

美國版權署週三下午發給金融時報的聲明稱,「當版權署收到註冊申請時,申請人需要證明,提交材料中所作陳述的真實性。版權局不會調查任何陳述的真實性。」

 

事實上,多個人都可以聲稱擁有完全相同的作品版權,版權局會註冊多個版權聲明。美國版權署還表示,「註冊代表著對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其權益的要求,而不是對其中權利要求進行真實性的確定。多個不同的聲明,可能會同時在版權署註冊。版權署沒有針對版權註冊的異議程序,像專利和商標局提供的專利和商標註冊程序那樣。聯邦法院會審理有關註冊中爭議問題,包括對作品作者身份的爭議。」

 

需要說明的是,版權註冊的成本並不高:像比特幣白皮書這樣的文章通常只需要申請人花費55美元。

 

如果一個偽造的聲明非常明顯,版權署可以「取消」該註冊申請。但這要求版權署確定自稱是某一作品作者的人,實際上並不是真實的作者。不過,證偽是相當困難的。鑒於目前對中本聰的真實身份沒有達成共識,版權署無法確定Craig Wright不是中本聰。但他們也並不是表明他就是中本聰。

 

對此,版權署再次表示:「如果作品是以假名註冊的,則版權署不會調查申請人與假名作者之間是否存在可證明的聯繫。」

 

此外,原程式碼的版權註冊,並不能作為發明保護比特幣的知識產權。但不管怎樣,所謂的「官方認可」對他主導的加密貨幣Bitcoin SV的價格產生了很大影響。昨日Bitcoin SV的價格在1小時內上漲近100%。據比推數據,目前Bitcoin SV的價格仍在100美元以上,而48個小時之前其價格僅為60美元。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澳本聰再遭打臉 美國版權署:從未認可你是中本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