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STO或許早已被嚴重「誤讀、誤用」
張詠晴
2018-12-05 13:39

 

根據《金融界》報導,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陳雲峰,今日發文表示,由於中國對於STO的認知,僅止步於「發幣」,有些人甚至認為由於首次代幣發行被禁止,STO就理當應運而生,這使得STO被某些主體,認定為首次代幣發行的替代方案,STO或許早已被嚴重「誤讀、誤用」。

 

陳雲峰表示,產業人員要慎重考慮「發幣」和融資模式。根據中國現行法律,由於STO的特殊性,相關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非法經營罪,以及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