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里奇蒙大學的法律學者,在法律與技術期刊 《 Journal of Law and Technology》上刊文指出,在一些司法轄區,加密貨幣可能並不屬於合法的資產。
該論文指出,加密貨幣並不具備實體,它們是虛擬帳本的入口。依據英格蘭和威爾斯的法律規定,單以電子形式存在的事物,並不是一種「能擁有的物體」,所以加密貨幣不是「所有物」。
美國里奇蒙大學的法律學者,在法律與技術期刊 《 Journal of Law and Technology》上刊文指出,在一些司法轄區,加密貨幣可能並不屬於合法的資產。
該論文指出,加密貨幣並不具備實體,它們是虛擬帳本的入口。依據英格蘭和威爾斯的法律規定,單以電子形式存在的事物,並不是一種「能擁有的物體」,所以加密貨幣不是「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