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未來開放外國人參與投資!金管會將採漸進方式修正STO監理規範
何渝婷
2019-07-02 14:35

「上週五發布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監理規範僅為第一階段,預告後的兩個月內,將以漸進的方式,對金額限制、單一平台、資格對象、一年只能做一檔等問題,持續進行討論及調整。」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今天在2019亞洲區塊鏈高峰會(Asia Blockchain Summit)上表示。

 

金管會在上週五發布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監理規範,對STO採分級監理規範,以募資金額3000萬元為限額,超過3000萬以上,就必須先進入沙盒實驗,實驗成功後將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募資規模3000台幣萬元以下的STO募資案,其募資對象必須為「專業投資人」,並規定每位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投資金額門檻為「30萬元台幣」。

 

而金管會也針對平台業者擬定三大規範:

 

1. 金管會規定募集金額在3,000萬以下STO交易平台業者,應申請證券自營商許可證照 ,申請條件包括「最低實收資本額為一億元」以及「營業保證金為一千萬元」。 

 

2. 單一平台受理之STO豁免案件,其所有發行人募資金額「總計不得逾一億元」。且單一平台「受理第一檔STO交易滿一年後」,才能再次受理第二檔STO之發行。

 

3. 在辦理STO移轉及保管業務方面,為維護投資人權益及確保交易資料之保存,平台業者應與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簽約,且必須每日傳輸異動資料及餘額明細資料等交易資訊,給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備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必須提供投資人查詢STO餘額服務,以協助各投資人確認其STO交易資訊之正確性。

 

黃天牧表示,金管會發布STO監理規範已領先東亞。目的是希望能率先拋出框架,以滿足新創業者籌集資金的需求,並同時維持金融市場的穩定及秩序。而金管會也清楚,第一版確實無法滿足多數人的期待,所以在預告期間將有兩個月能與各界進行討論及修正,期待能修訂出最符合台灣的監理法規。

 

而針對募資對象僅能是「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業界普遍認為,要讓市場足夠活絡,就必須將募資對象的條件放寬,使更多人能投入市場,進而促進整個產業更加成熟。

 

不過在是否開放外國人參與投資的問題上,因為牽扯到中央銀行的權責,所以在上週公布STO監理規範的記者會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曾表示,將會對此洽詢央行意見。黃天牧也在今天的ABS活動中提到:「不排除未來有外國人參與投資的可能性,一定會去找央行洽商!」

 

在這兩個月的預告期中,黃天牧歡迎各界給予金管會更多意見,將法規修訂到最完善。而他也表示,金管會的角色,就是讓台灣市場在推動創新的同時保有穩定性,讓民眾對市場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