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不可約束的張力!論DAO的「道」
碳鏈價值/作者:Honigman/譯者:王澤龍、Diana/張詠晴編譯
2019-05-28 17:04

 

我們可以從去中心化與自治之間、多人所有和無人所有之間的這種張力,得出什麼結論呢?它可能會怎樣影響我們設計DAO的方式呢?

 

我們在此考慮DAO的兩種不可簡約的層面:「多人所有」意指社會層面(social layer),多方對DAO的治理具有影響力;「無人所有」意為自治層面(automation layer),即將DAO的運轉規則自動化。

 

作為一種確定性協議,自治層基本上無法轉變其自身,以給DAO的演化過程中面臨的壓力,提供足夠的回應(provide adequate responses to evolutionary pressures)。

 

當然,透過確定各方可能如何表達其偏好,以及各方如何做出決定(包括改變協議本身的決定),我們是可以透過自動化層來組織整個社會流程的。然而,這種社會層和自治層的合流,通常需要鏈上治理,並且存在缺點。

 

法學家Carl Schmitt主張,定義需要活化異常狀態的緊急情形,並因此停止正常的法令,以及實施可能催生新的法令的決策,這些都是治理者的職責。這需要個人判斷_它可以是共同的個人判斷_而不僅是算法運行的結果。

 

Reijers、W·、伍茲曼、我、曼納、M等人認為,2016年以太坊社群應對The DAO事件時所採取的措施,可以用類似的方式來解釋。社會常態被駭客攻擊打破,這為以太坊自身引致了系統性的金融風險。最終,其決定實施硬分叉,後者類似於新的法令的植入。

 

The DAO事件,是對社會層與自治層之間張力的一個突發現象性的證明。從比特幣區塊大小的爭論,到最近的關於Szabo's Law的爭論,這種張力在加密網路中持續運轉著。

 

互補性_DAO的道

 

DAO是屬於其自身,作為一個自治實體,還是屬於多方,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組織呢?我認為社會層和自治層間看似矛盾的張力之中,蘊藏著DAO作為一種社會化技術的真正潛力。

 

 

它的社會層呈現了兩個關鍵功能:

 

合法性_從政治和社會進程中形成

 

社會共識可能是顯化或含糊的,粗糙或正式的,作為一種法律系統或者編碼系統施行。但即使是最正式的共識,自執行協議(self-enfored agreement)也要求參與各方的批准,如果沒有「集思廣益」(meeting of the minds),該進程將被視為獨裁、非法的。

 

適應性_由於人類的創造性和彈性

 

面對進化壓力與異常狀態時,人類的彈性系統(resilient systems)能夠將其自身轉變,並催生新的功能。這種複雜系統的轉變能力,印刻在人類的基因之中(reach of deterministic procedures encoded in a protocol)。

 

另一方面,社會進程更有可能傾向於腐敗與本質上的不透明。這是自治層的重點所在:

 

透明性_由作為分散式的、公共交易記錄的區塊鏈提供

 

社會群體內資訊的不對稱導致剝削行為,破壞同伴之間的合作。一個共享的、權威的決策與貢獻記錄,對於在廣泛的生態系統中推行監督制度,問責制並解決衝突至關重要。

 

自執行(self-enforcement)_透過治理規則即智慧合約的執行來實現

 

 

治理規則的自動化,降低了鬆散連接的組織之間的交易成本,使其可能得以無需中心化權威來協作。設計DAO時需要兩面均霑。一但整合完成,社會層面與自治層面將會互補。

 

透過透明性(促成信任)與自執行(防範權力的過度集中),自治層將守護社會層的去中心化程度。透過合法性(防止分叉)與適應性(提供彈性),社會層將守護自治層的自治性。

 

Hasu證明了社會層與自治層之間的共生關係,是比特幣的核心所在。透過DAO,任何大規模的、開放性組織或者運動,將能夠獲取同樣強有力的動能。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DAO終極之問:去中心化組織歸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