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敗訴了!Blockvest首次代幣發行禁令可能將解除
ccn / 譯者:Jason / 何渝婷編譯
2018-11-29 14:40

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官岡薩羅·柯里爾(Gonzalo Curiel)於當地時間11月28日宣布,由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能證明Blockvest公司推出的首次代幣發行(ICO)符合美國法律規定的證券特徵,因此該案件將進入宣判階段。

 

根據1946年的一起類似案例,岡薩羅·柯里爾法官認為判斷加密貨幣、或金融產品是否歸屬於證券類別有三個重要指標,其中之一就是看投資者是否期待從代幣上獲利。Blockvest在推出首次代幣發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他們甚至還組建了區塊鏈交易委員會(Blockchain Exchange Commission),目的就是為了讓投資者相信他們是受監管的投資產品,但實際上這個所謂的「區塊鏈交易委員會」不具備任何政府官方背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Blockvest推出這個 「區塊鏈交易委員會」就是為了引誘投資者相信該項目已經獲得了監管機構的批准。

 

然而,岡薩羅·柯里爾法官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無法證明投資者的回應是什麼——目前參與Blockvest首次代幣發行的投資者只有32個人,而且平均每人的投資金額都低於10,000美元。雖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能夠證明投資者購買了Blockvest發行的代幣,但是岡薩羅·柯里爾法官不認為他們符合「Howey Test」的證據要求。

 

在法庭辯護過程中,Blockvest聲稱他們的代幣目前用於測試其交易所,僅此而已。不僅如此,辯護團還表示參與投資的人其實都是Blockvest創始人Reginald Buddy Ringgold III的好朋友。

 

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沒有充分理由證明Blockvest此前有過任何不法行為,岡薩羅·柯里爾法官最終否決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做出的業務終止強制令,並認為沒有理由實施該禁令,而且同意不再追求Blockvest的首次代幣發行。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Blockvest就此擺脫了困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肯定不會「善待」那些謊稱已經獲得監管批准的虛假加密貨幣項目,他們聲稱Blockvest從未在該監管機構進行登記註冊,這本身就是違法的。因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很可能會調整訴訟方式,並試圖在其他法院繼續起訴Blockvest,使之受到應有的懲罰。

 

不過有一定似乎非常重要,岡薩羅·柯里爾法官認為Blockvest推出的BLV代幣並不屬於證券。據他說,BLV代幣的營銷和銷售方式並不滿足證券標準,因此在目前的技術層面上,該代幣不能被視為證券。在判決結果中提到:「基於上述情況,法院駁回原告(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施業務禁令的動議,同時也駁回了被告單方面提出的證據聽證動議。」

 

然而,Blockvest的資產當前已經被凍結,該公司律師斯坦利·莫里斯(Stanley Morris)表示,這件事還沒有結束,後續可能還會進行申訴。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竟然敗訴了 Blockvest初始代幣發行禁令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