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該被課稅嗎?日本對此展現出前所未有的興趣
起風財經/張詠晴編譯
2018-10-22 11:10

由於數位貨幣市場的嚴謹性無法與法幣市場相媲美,加之匿名化等特性,數位貨幣經常被用於走私、販毒、洗錢、地下交易等領域,彷彿游走在法律的邊緣。

 

但與此同時,數位貨幣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卻在不斷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數額逐漸增大,如何對其進行有效地監管,成為各級政府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作為重要的監管手段,合理的稅收政策自然被早早地提上了行程表。美國、日本、泰國、澳洲、韓國、南非……日光之下的數位貨幣,難逃稅收。

 

日本

 

2017年4月1日,修訂版《日本支付服務法案》生效,宣布比特幣在日本正式成為一種合法的支付手段。

 

2017年7月1日,日本新版消費稅法正式生效,取消8%的比特幣消費稅,隨後這一規定被取消,但數位貨幣投資者仍然需要在提交報稅單時,申報數位資產投資利潤,並根據資訊上交15-55%的利潤,這一利率要高於股票和外幣利潤的稅率,其中的最高稅率,甚至適用於年利潤在4000萬日元的人。

 

《彭博社》寫道,日本國稅廳已經裁定,去年虛擬貨幣交易的資本收益將被視為「雜項收入」。日本政府的收稅潛力可能非常大。最近幾個月,所有的比特幣交易的40%是用日元結算的。

 

有人說,日本是交易所的避稅天堂,但是「看不見的手」卻能抓走你口袋裡的每一份利潤。但是這並不影響數位貨幣交易所的入境,中國叫停ICO之後,國內幣圈大佬集體東渡日本,把這一現象推到了高峰。

 

錯過了互聯網時代的日本,對於區塊鏈和數位貨幣的發展,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興趣。甚至棒球員已經寫了請願書,希望讓瑞波幣成為2020年奧運會上的官方數位貨幣,目前雖沒有獲得政府背書,但是已經獲得了1500萬人民的支持。

 

但數位貨幣的投資生意,真的能在日本長長久久的做下去嗎?漫漫前路,前途未卜。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被數字貨幣『繳稅』困住的國家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