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對這幾點沒把握,千萬別輕易投入STO!
谷燕西/張詠晴編譯
2018-11-14 17:55

 

最近, 中國國內突然掀起了對STO的強烈的興趣。區塊鏈媒體競相報導,研究機構紛紛發表研究報告,相關研討會議也紛紛出現。一時間,感覺是大家突然發現了一個到美國圈錢的好機會。

 

此前每當一個項目方開始融資的時候,都會爭取把自己的通證定義為實用型通證。但是現在隨著STO的興起,大家忽然意識到把自己的通證定義為證券也可以融資,而且還能融資不少。畢竟已經有了Telegram和Filecoin的先例。

 

但是,產業還沒有意識到,STO這種融資方式對大多數企業來說實際上是無法實現的。大部分想通過這種方式融資的企業,運作的結果必定是「一場遊戲一場夢」。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以下原因。

 

STO的基礎建設並不完善

 

透過媒體報導,我們看到美國的市場中,似乎相關的服務平台都已經出現了,在牌照方面,有 Broker/Dealer和ATS。在各種服務平台方面有ST生成平台、交易平台、合格投資者覈實平台和行銷平台。

 

但是,實際上,有些平台還是沒有上線的,譬如ST的交易平台。所以現有的基礎建設,並不能支持完成STO的完整流程。採用STO進行資金募集的項目,即使在項目性質和投資者方面滿足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也不能完成。

 

此種方式股權的流通的限制很大

 

按照Reg D,投資者在獲得股權一年之後,才能將此股權轉讓給其他的合格投資者。所以在持有時間和流通對象方面,都有很大的限制,這就進一步限制了合格投資者按此方式進行投資的熱情。

 

此類資金募資方式成功與否取決於投行

 

採用STO的方式在現有的監管條例下進行資金募集,成功與否,當然取決於項目的性質和實施的團隊,但更取決於運作此項目的投資銀行,因為這個項目的關鍵,是參與這個項目的投資者數量和質量,而只有投資銀行才能接觸到這些投資者並能影響他們的決策。

 

如果一個投資銀行能接觸的投資者數量有限,並且其每個投資者投資的資金也有限。那麼不管這個項目質量如何,採用這種方式進行資金募集,一定不會成功的。

 

綜上所述,當一個創業公司計劃採用STO進行資金募集時,需要考慮以上因素。如果對以上條件沒有把握,那就不要採用STO的方式進行資金募集。如果硬上的話,那注定會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STO,那就是一場遊戲一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