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新ICO監管指南,引入「新支付框架」
ccn / 譯者:Jason / 何渝婷編譯
2018-12-03 14:15

針對那些試圖透過首次代幣發行(ICO)募集資金的企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新了監管指南。在原指導方針草案的基礎上,更新的修訂案引入了「新支付框架」(New Payments Framework),其中詳細闡述了新加坡中央銀行對某些特定機構該如何遵守反洗錢(AML)和反恐怖主義融資(CFT)的政策指示和立場。(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當地一直扮演著中央銀行的角色)

 

這些機構幾乎涵蓋了所有與首次代幣發行資產活動有關的每一個參與方,包括代幣發行方、促進線上平台交易的人和機構、以及那些提供相關代幣財務諮詢服務的人和機構——現在,每一方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包括:

 

1、首次代幣發行的發行方必須獲得新加坡資本市場服務許可

 

2、提供首次代幣發行財務顧問的人和機構必須要獲得財務顧問服務許可

 

3、數位資產交易所必須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和確認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新支付框架」中還明確表示,所有相關機構都有責任採取適當的措施來識別、了解和評估潛在的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風險。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新的指南要求,機構需要制定和實施內部政策,並且根據法律規定,允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中央銀行)監督客戶盡職調查、交易、以及財務記錄等資訊。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更新的指南中還提到,即便加密代幣不屬於證券,但它仍然需要確認是否符合該國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的要求——這意味著,如果首次代幣發行的項目方一旦被新加坡情報機構和聯合國發現他們與恐怖分子或團隊合作,就可能會被定性為存在可疑活動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今年十一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經向該國議會提交了一項全新的「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Bill),允許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國內、國際匯款和外匯交易中使用數位貨幣。

 

根據本次更新的指南中提到,「支付服務法案」將會積極推動監管首次代幣發行產業裡的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行為,其中提到:「只要你提供任何數位支付代幣交易服務、或是提供任何形式的數位支付代幣交換服務,就必須獲得相應的許可,並且要遵守支付服務法案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規定。同時,你還需要制定內部政策、業務流程和控制措施,解決、防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本文為金色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新ICO監管指南 引入「新支付框架」